國家省級獎助學金評審工作報告
計算機科學與工程學院國家省級獎助學金評審工作報告
學生處:
為了切實做好普通高校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和省政府勵志獎學金的評審工作,為激勵我院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fā)展,體現(xiàn)黨和政府對大學生的關懷,在學院的正確領導下,在各班主任和班委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之下,我院較好地完成了此項工作,現(xiàn)總結如下。一、評審依據(jù)
我院嚴格按照云教貸[201*]19號等文件要求,評選出了201*201*年我院獎助學金名單。二、名額分配與評選對象
此次下達到我院的是201*-201*學年度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云南省政府獎學金、云南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名額。我院共有751人參選,包括老生500人,新生251人。其中,國家獎學金1名,金額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25名,金額125000元,每名5000元;國家助學金250名,一等62名,金額217000元,每名3500元,二等188名,金額470000元,每名2500元;省政府獎學金2名,每名6000元,金額1201*元;省政府勵志獎學金9名,每名4000元,金額36000元。
我院將學校下發(fā)的各類獎助學金名額按照班級人數(shù)進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分配。本次國家獎助學金的評選對象為我院在校在籍學生,其中獎學金和勵志獎學金在在校在籍的二年級、三年級和四年級學生中評選,助學金則從全院在校在籍的學生中評選。根據(jù)各班的學生人數(shù)統(tǒng)籌分配名額,評選辦法和各班的具體分配名額如下表:
201*-201*學年度學院國家及省政府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名額分配表
云南省政府學生數(shù)獎學金2人(6000元)分配數(shù)12345678910111213201*1411201*1412201*1421201*1431201*1411201*1421201*1411201*1421201*1431201*1411201*1412201*1421201*143157627260534352495564596064112金額600060001201*云南省政府勵志獎學金9人(4000元)分配數(shù)1111111119金額40004000400040004000400040004000400036000國家獎學金1人(8000元)分配數(shù)11金額80008000國家勵志獎學金25人(5000元)分配數(shù)23332333325金額100001500015000150001000015000150001500015000125000國家助學金一等62人(3500元)分配數(shù)556544445555562金額17500175002100017500140001400014000140001750017500175001750017500國家助學金二等188人(2500元)分配數(shù)1618201*121011111315141516金額40000450005000042500300002500027500275003250037500350003750040000人數(shù)21232622201*20192224232425金額57500625007100060000640005800068500605007000074000715007400076500合計序號班級合計751217000188470000287868000評選辦法:1、獎學金以學習成績?yōu)橹;勵志獎學金以學習成績和貧困情況相結合;助學金以家庭困難情況為主;2、不得平均分配,不得拆分使用;3、上一學年受學院警告(含)處分以上者不參評;4、有吸煙、喝酒行為者,獲獎后大肆揮
霍、奢侈消費者不參評;5、校外住宿者不參評;6、未注冊者不參評。
三、評審程序
10月13日,學院召開各班班主任會議,傳達、學習了《云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年度國家獎助學金和省政府獎助學金評審及相關工作的通知》(云教貸[201*]19號)相關精神,參照《****學院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云南省政府獎學金、勵志獎學金評審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評審,并根據(jù)其通知要求依據(jù)指標文件的規(guī)定,強調(diào)要求,規(guī)范程序;
1、201*年10月13日,國家獎助學金文件及學院分配名額下發(fā)到各學院。我院按要求成立了以學院書記為組長、班主任和輔導員組成的院學生獎助學金領導小組;各班按要求成立了以班主任、班委和57名學生代表參加的班級學生獎助學金評議小組。
2、10月14日,各班認真組織學習有關文件,對照條件,學生自愿提出申請,于10月15日經(jīng)班級學生獎助學金評議小組初審,并于10月15日至16日班級公示后,于10月16日晚班會后由輔導員和學生干部向初審人員講填表要求,
3、10月16日至17日,我院學生獎助學金領導小組對各班推薦的獎助學金名單按學校下達的指標進行初審,并審查有沒有違規(guī)違紀、受處分和不符合文件精神要求的情況,然后提出我院擬推薦名單,于10月18日至10月20日在學院內(nèi)公示,無異議后報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總之,由學生本人申請,經(jīng)班級學生獎助學金評議小組對申請人進行民主測評后,推薦本班級獲獎勵或資助的名單,報我院學生獎助學金領導小組初審、公示后,將初審名單上報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四、公示和評審結果:
各班在學院部署后,能夠迅速行動起來,積極開展各項獎、助學金的評審工作。在具體的評定工作中,把國家和省的政策以及學院的評審辦法傳達給每一個學生,對提出申請同學的個人情況進行嚴格審核,綜合考察學生的學習成績、道德品質、參加社會實踐等情況。確定初步名單后,在學院范圍內(nèi)進行公示,對公示期間學生提出的異議,都能做深入細致的了解,找學生調(diào)查、核實,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解決問題,保證了評審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本次獎助學金評選過程中也出現(xiàn)一些問題,如一些同學的表格填寫不合格,在輔導員和學生干部的努力,評選工作如期完成,我院向學校推薦國家獎學金擬推薦人數(shù)1名;國家勵志獎學金擬推薦人數(shù)25名;國家助學金初審名額250名;省政府獎學金擬推薦人數(shù)2名;省政府勵志獎學金擬推薦人數(shù)9名。
國家獎、助學金給許多學生帶來了希望,也增強了他們面對困難、戰(zhàn)勝困難的決心。本次評選出的同學都是我院學生中的優(yōu)秀代表,是學生中品學兼優(yōu)的同學。獲得國家助學金給他們的生活上解決了不少困難,給他們解決了許多后顧之憂。我院將進一步對獲得獎助學金的同學進行思想教育,讓各位同學以實際行動進一步更好學習,積極提高自己,把自己培養(yǎng)成社會的有用人才,報答國家,報答人民。
特此報告!
計算機科學與工程學院201*年10月23日
擴展閱讀: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報告模板
****學院****年國家國家獎助學金評審情況報告
(模板)
一、國家獎助學金評選宣傳組織籌備情況。包括國家獎助學金在學生中宣傳以及政策說明情況,二級學院資助工作小組以及各班級評議小組的成立情況,以及評選工作的原則指導思想。
二、評審依據(jù)、條件、程序。
依據(jù)包括:學校當年組織開展國家獎助學金評選的通知,《西安財經(jīng)學院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暫行辦法》(西財院學字[201*]26號)、《西安財經(jīng)學院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暫行辦法》(西財院學字[201*]27號)、《西安財經(jīng)學院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西財院學字[201*]30號)、《西安財經(jīng)學院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西財院學字[201*]31號)等。
評選條件:(一)國家獎學金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良好;
4.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創(chuàng)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5.當年綜合測評成績在學院一等獎學金標準以上。
申請國家獎學金的學生應當學習成績優(yōu)異,社會實踐、創(chuàng)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我校申請國家獎學金學生綜合測評成績必須達到校內(nèi)一等獎學金及以上標準,同時學生學習成績優(yōu)異,其量化標準是學習成績排名在同年級同專業(yè)內(nèi)位于前10%,且沒有不及格科目。同時學生的綜合素質測評成績排名也必須在同年級同專業(yè)內(nèi)位于前10%。
對于學習成績和綜合素質測評沒有進入前10%,但達到前30%的學生,如其他方面表現(xiàn)非常突出,亦可申請,但需提交詳細的證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現(xiàn)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chuàng)新發(fā)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xiàn)特別優(yōu)秀。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普通高校國家獎學金評審與材料填報工作的通知》(教財廳函[201*]16號)執(zhí)行。具體如下:
(1)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表現(xiàn)突出,具有見義勇為、助人為樂、奉獻愛心、服務社會、自立自強的實際行動,在本校、本地區(qū)產(chǎn)生重大影響,在全國產(chǎn)生較大影響,有助于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
(2)在學術研究上取得顯著成績,以第一作者發(fā)表的論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錄,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學術專著(須通過專家鑒定)。
(3)在學科競賽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在國際和全國性專業(yè)學科競賽、課外學術科技競賽等競賽中獲一等獎(或金獎)及以上獎勵。
(4)在創(chuàng)新發(fā)明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科研成果獲省、部級以上獎勵或獲得國家專利(須通過專家鑒定)。
(5)在體育競賽中取得顯著成績,為國家爭得榮譽。非體育專業(yè)學生參加省級以上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高水平運動員(特招生)參加國際和全國性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集體項目應為主力隊員。
(6)在重要文藝比賽中取得顯著成績,參加國際和全國性比賽獲得前三名,參加省級比賽獲得第一名,為國家贏得榮譽。集體項目應為主要演員。
(7)獲全國三好學生、全國優(yōu)秀學生干部、全國社會實踐先進個
人、全國十大杰出青年、中國青年五四獎章等全國性榮譽稱號。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
1.我校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檔案在冊學生。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3.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
4.積極進取,奮發(fā)向上;誠實守信,道德品質良好;
5.努力學習,刻苦鉆研,學習成績優(yōu)秀(當年綜合測評成績在學院二等獎學金標準以上);
6.家庭經(jīng)濟困難,生活儉樸。
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必須是經(jīng)學校認定并在本校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檔案庫中注冊備案的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應具備熱愛祖國、守法守紀、誠實守信、成績優(yōu)異、生活簡樸等基本條件。我校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學生綜合測評成績必須達到校內(nèi)二等及以上標準。同時學習成績和綜合考評成績排名位于前30%,且參評課程沒有不及格科目。對于學習成績和綜合考評成績沒有進入前30%,但達到前40%的學生,如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chuàng)新發(fā)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方面表現(xiàn)突出,亦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具體標準:
(1)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表現(xiàn)突出,具有見義勇為、助人為樂、奉獻愛心、服務社會、自立自強的實際行動,在本校、本地區(qū)產(chǎn)生重大影響,在全國產(chǎn)生較大影響,有助于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
(2)在學術研究上取得顯著成績,以第一作者或參與發(fā)表的論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錄,以第一、二作者或參與出版學術專著(須通過專家鑒定)。
(3)在學科競賽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在全國或全省專業(yè)學科競賽、
課外學術科技競賽等競賽中獲獎。
(4)在創(chuàng)新發(fā)明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科研成果獲縣級以上獎勵或獲得國家專利(須通過專家鑒定)。
(5)在體育競賽中取得顯著成績,為國家爭得榮譽。非體育專業(yè)學生參加縣級以上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高水平運動員(特招生)參加市級以上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三名。
(6)在重要文藝比賽中取得顯著成績,參加市級以上比賽獲得前三名。
(7)獲全省三好學生、全省優(yōu)秀學生干部、全省社會實踐先進個人、全省十大杰出青年等榮譽稱號。
(三)國家助學金:
1.我校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檔案在冊學生;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3.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4.誠實守信,道德品質良好;
5.勤奮學習,積極上進;6.熱愛勞動,積極參加公益活動;7.家庭經(jīng)濟困難,生活儉樸。評選程序包括:
1.各二級學院根據(jù)學校有關通知,成立班級評議小組,組織學生認真學習相關文件精神。學生本人對照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申請條件,向所在班級提出申請。
2.班級評議小組在學年總結的基礎上,對申請人進行民主評議,確
定初審名單,經(jīng)輔導員簽字,連同有關材料報所在二級學院。
3.各二級學院召開黨政聯(lián)席會議審議確定推薦名單,并組織申請人在學生資助管理系統(tǒng)中填報相關表格,經(jīng)公示后(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將有關材料送院學生處復核。
4.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有關材料復核后,將合格學生名單向全院師生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完畢,學生處將確定的學生名單報學院主管領導審批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報送上級主管部門。
三、公示情況以及問題處理。包括班級公示及二級院公示的時間情況,是否公布監(jiān)督電話情況,以及對學生反饋問題的處理。
四、評審結果。包括獲獎人數(shù)、金額以及占學生總數(shù)的比例。五、改進方案。包括對評選工作的認識以及對執(zhí)行當中有關問題的思考或建議。
落款(加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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