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作為國家公職人員,開討薪大會和拉橫幅討薪確實鮮有耳聞,確實會造成一定的社會不良影響,應該受到批評教育。但此類過激事件也有深層次的原因。之前湖南省紀委、組織部、財政廳等六部門聯(lián)合下文核發(fā)的津補貼文件,應從201*年1月1日就開始執(zhí)行的津補貼,文件下發(fā)后,這筆津補貼一直沒有兌現(xiàn)。因擔心垂直管理的工商系統(tǒng)將下放地方管理后就拿不到這筆津補貼。討薪人員多次找懷化市工商局要求解決,但終究懷化市工商局也作不了主,于是決定到省工商局討薪。
此次事件反映出了當今體制內(nèi)體系中存在的一個問題:由于大多數(shù)國家公職人員不適用于勞動法而是有專門的法律制度管理,但當應有的合理合法的權利得不到保障和維護時,缺乏相關的機構和部門專門為公職人員維權,聽取訴求,解決問題。雖然我們一直提倡國家公職人員應有無私為民的奉獻精神,但要所有的國家公職人員都能有不計個人得失,無私奉獻自己一切的大無畏精神顯然是不切實際的,根據(jù)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對于大多數(shù)人而言,滿足不了基本的物質(zhì)生活需要,一切精神上偉大的追求都是妄談;鶎訃夜毴藛T是一個被社會誤解的群體,傳說中的灰色收入各項隱形福利往往與他們無緣,大多數(shù)人是標準的工薪階級,僅靠工資收入,只能說生活還能過得去,所以涉及到自身合法權益沒有得到落實,有次過激的行為,也是情有可原。
分析此次事端,待遇政策得不到落實,上級部門沒有給出合理的答復不能及時解決拖延了那么久,造成下面有怨言也情理之中。說他們是反改革勢力實則是扣高帽子,雖說方式行為過激,但他們抵制的不是八項規(guī)定,而是維護和爭取該有的權益;說他們不相信組織,實則太過,由于部里之間協(xié)調(diào)原因和財政撥款具體經(jīng)辦操作的關系造成的發(fā)薪拖延所造成工作上的滯后而拉出組織這塊金字招牌出來當擋箭牌來壓人,實在有推卸責任之嫌。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依法治國,就是凡事要講法律講依據(jù),在制定和修訂各項法律規(guī)則制度,構建法制社會,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的同時不應忽視機關內(nèi)部運行的法制建設。實際上國家黨政機關里面很多涉及基層工作人員自身的權益往往得不到落實,如:帶薪休假、婚假、探親假等等有明文規(guī)定的福利待遇在各單位具體落實上往往會因為工作需要和種種原因不好落實、不愿落實,很多人只能打碎了牙往肚里咽,全面構建法治社會,不能忽視了對機關內(nèi)部職工福利待遇落實的法制觀念建設,不能在這些方面就有令不行,政令不暢。落實其應有的福利待遇,才能打消其忿忿不平的怨言,才能使其更好的投身于社國家的發(fā)展建設。來源:網(wǎng)絡整理 免責聲明:本文僅限學習分享,如產(chǎn)生版權問題,請聯(lián)系我們及時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