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體學習時強調(diào),各級領導干部要做學習、遵守、維護民法典的表率,提高運用民法典維護人民權益、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能力和水平?倳浀闹匾v話為全面推動民法典的實施提供了根本遵循,對各級領導干部學好用好民法典提出了明確要求。
帶頭學好民法典。法律是治國之重器。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實施好民法典,不僅對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保障人民權益、發(fā)展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具有重要意義,而且為實現(xiàn)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注入法治力量。領導干部作為治國理政的骨干力量,是國家治理和社會服務的組織者、參與者和推進者,其法律素質的高低、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強弱,直接決定著其依法治理、依法決策和依法辦事的水平。正因如此,領導干部要堅持先學一步、多學一點、深學一層,帶頭學習好這部“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深刻理解和把握民法典的重大意義、核心要義、重點問題,為運用民法典履職盡責打下堅實基礎,著力做到內(nèi)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實提高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辦事的能力,更好地增進人民福祉、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
帶頭守好民法典。立法為民,守法護民。民法典體現(xiàn)“民有所呼、法有所應”的精神,7編和附則共1260條,涵蓋方方面面的民生關切,構建起全方位的民事權利保護體系。從一定意義上來看,民法典實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級領導干部履行為人民服務宗旨的重要尺度。只有自覺遵守民法典,才能為實現(xiàn)最廣大人民群眾現(xiàn)實利益提供法律保證。村看村、戶看戶,群眾看干部。領導干部要牢固樹立法治思維,增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將履行職責、行使職權的一言一行納入到民法典的范圍和界限之內(nèi),自覺依照民法典行使權力和權利、履行職責和義務,做到嚴格依法辦事、嚴格依法行政,時時以民法典來規(guī)范自己,事事以民法典約束自己,正確處理好權和法的關系,做到依法用權、秉公用權、廉潔用權,決不侵犯人民群眾享有的合法民事權利,切實尊重和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
帶頭用好民法典。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在于執(zhí)行。民法典在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中發(fā)揮重要作用,決定領導干部要切實提高依法執(zhí)政、依法行政的水平,用好民法典來保護公民民事權利不受侵犯、促進民事關系和諧有序。通過推動民法典的全面實施,督促領導干部樹牢法治觀念、增強法律意識,形成遇事找法的習慣,培養(yǎng)解決問題靠法的意識和能力。在實施民法典的工作中,善于運用法治方式開展工作,強化民法典在維護群眾權益、調(diào)處利益關系中的權威地位,強化民法典在化解社會矛盾、維護和諧穩(wěn)定、發(fā)展市場經(jīng)濟中的保障作用,真正為了人民、依靠人民來實施民法典,用好民法典來造福人民、保護人民,從而更好保障人民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激發(fā)人民群眾新時代干事創(chuàng)業(yè)的動力。
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領導干部要帶頭弘揚法治精神,帶頭成為民法典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wèi)者,帶頭把民法典的實施體現(xiàn)到工作的各環(huán)節(jié)和全過程。只有做民法典實施的排頭兵,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才能正確調(diào)整民事法律關系,更好保護民事主體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jīng)濟秩序,保障人民美好生活,發(fā)揮民事法治固根本、穩(wěn)預期、利長遠的作用,為實現(xiàn)“兩一百年”奮斗目標提供法治保障。
2020年5月28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稱民法典),一經(jīng)公布,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和討論的熱點。作為基層干部,就要蹭這個熱點,加強民法典學習宣傳的同時,做人民群眾的知心人、帶頭人和老實人,讓民法典根植于心、篤于行。
以人民為中心,問計于民、服務于民,做人民群眾的知心人。民法典是一部“社會生活百科全書”,因涉及面廣,涵蓋面深,對每一個人的言行具有很強的約束意義。作為基層干部,是為基層人民群眾服務的,是人民群眾身邊的知心人,一切工作都要以人民為中心開展,始終做到人民群眾在哪里、干部的心就在哪里,人民群眾需要什么、干部就要去想什么,人民群眾盼什么、干部就要干什么。只要時時處處想著人民群眾,急人民群眾之所急,解人民群眾之所憂,化人民群眾之困,人民群眾就會把干部的實干精神藏在心頭、放在嘴上,干群關系就十分融洽,人民群眾就會把干部當親人,有什么心里話都會跟干部講,還處處夸獎干部的好,把干部當成無話不說的親人,大家共同攜手為小康生活齊心奮斗。
以法律為準繩,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做黨紀國法的帶頭人。民法典第一章第十條規(guī)定:“處理民事糾紛,應當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guī)定的,可以適用習慣,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作為基層干部,是離人民群眾最近的人,也是跟人民群眾經(jīng)常打交道的人,在日常的工作中,就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識,特別是在服務人民群眾領域內(nèi)的法律法規(guī)知識,不僅要熟記,還要落實在行動上,時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在民事糾紛、鄰里糾紛和家庭矛盾等調(diào)解化解中,要公平公正依法做好人民群眾的調(diào)解員,在體現(xiàn)法律的公信力的同時,也是體現(xiàn)基層干部帶頭學習黨紀國法、應用法律維護合法權益,也是體現(xiàn)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在基層人民群眾中,大力開展學法普法宣法活動,基層干部更要時刻以黨紀國法規(guī)范言行,在人民群眾中樹立學法用法的典范。
以典型為榜樣,學有成效、行有標準,做甘于奉獻的老實人。身處基層就要為基層人民群眾謀事干事,首先要講奉獻,奉獻是指為黨和人民的事業(yè)、為人民服務、為國家利益至上等甘于奉獻,為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也要甘于奉獻乃至生命。在新冠肺炎救治中的白衣天使、“直播帶貨”的縣長、深藏功名60多年的老英雄張富清、排雷英雄杜國富、奮戰(zhàn)在脫貧攻堅付出寶貴生命的黃文秀等都是大家學習的榜樣。“人不率,順不從;身不先,則不信。”作為基層干部,在學習榜樣中、汲取榜樣的力量的同時,要在實際的工作中修身做表率,才能做到學有成效、行有標準、做有樣子,就有人民群眾的“口碑”,干部所做的事業(yè)就會芝麻開花——節(jié)節(jié)高。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國民法典就此誕生。中國人民終于擁有了一部真正屬于自己的民法典,終于實現(xiàn)了新中國幾代人的夙愿。民法典中的“民”字代表著“人民至上”,我們不僅要細細體會和思考背后的含義,更要時時去領悟和踐行其中的真諦。
人民利益至上,舉法律武器維護人民利益。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不能只停留在口頭上、止步于思想環(huán)節(jié),而要體現(xiàn)在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各環(huán)節(jié)。民法典增加了民事權利種類,確認和保障了民事權利,完善了權利保護和救濟規(guī)則。加強對弱勢群體的保護,回應了人民群眾需求,切實維護了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黨員干部要牢牢把握“人民至上”的價值取向,始終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為了更好地維護人民權益,首先自身要學法和懂法,將法律學習及運用貫徹到工作始終。要自覺通過各種形式學習各方面的法律知識,強化法學理論素養(yǎng),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辦事的能力和水平,努力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謀利益,運用法律武器切實保護人民的權益不受到侵犯。
人民需求至上,建德治屏障增進人民福祉。公平正義是提升群眾獲得感滿意度的前提。新時代下,人民在物質生活極大豐富后,必然對公平正義有更高層次需求。要順應人民的需求,促進社會的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民法典確立了法人制度、代理制度、物權制度及合同制度等相關民事法律制度,為各類市場主體營造了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環(huán)境,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黨員干部要力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守護好社會公平正義。“打鐵還需自身硬”,維護公平正義首先要從自身做起,要始終把公平正義作為一種品德修養(yǎng)、政治情操。堅持公道正派、公正無私,堅守“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的觀念,堅持原則按規(guī)矩辦事,自覺抵制人情風、關系網(wǎng),戒行“潛規(guī)則”、“亂作為”,將公平正義貫穿于工作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人民服務至上,樹法治思維守護人民安康。人民服務至上,體現(xiàn)于為民辦好一件實事,體現(xiàn)于為民服務的每一細節(jié)。民法典貫穿人民服務至上的立法原則,對人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和隱私權等諸多方面作了相關規(guī)定,為人道主義救助從法律上加碼,充分體現(xiàn)了法律對人民安康的守護。要牢固樹立法治思維,堅守法律至上、權由法定、依法行權的思想,自覺運用法治思維為人民謀劃、開展、推動、完成工作,嚴格按照法律規(guī)范為人民想問題、作決策、干事情、定政策,堅決杜絕發(fā)生“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現(xiàn)象,真心真意做好人民的“服務員”。領導干部更要做好模范,深入群眾,與群眾打成一片,把人民群眾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帶頭捍衛(wèi)法治,依法辦事,堅決樹立法律性,保證人民的幸福安康得到法律的有效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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