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文素材庫的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篇關于《基層反映:加強基層社會救助能力建設的幾點建議》范文,供大家在撰寫基層反映、社情民意或問題轉報時參考使用!正文如下:
當前,隨著黨和政府對民生關注度的不斷提高,基層社會救助逐步擴展到城鄉(xiāng)低保、醫(y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業(yè)務,涉及到千千萬萬身處基層廣大困難群眾的切身利益,其經辦能力建設如何則事關社會救助的各項政策落地的效果。如何確保社會救助公開、公平、公正?如何實施精準救助,使每一分救助資金都能用在刀刃上,讓廣大群眾特別是弱勢群體都能享受到改革發(fā)展的成果,這對基層社會救助工作的經辦能力建設提出了嚴峻的挑戰(zhàn)。
面臨新形勢,新任務,我們推進社會救助工作,就必須以精準的朝向意識和精準的行為表現作保障,堅持不懈地抓好基層基礎能力建設,打造城鄉(xiāng)全覆蓋的社會救助保障網絡,把黨和政府的溫暖送到廣大群眾的心坎上。
一、我區(qū)社會救助經辦能力現狀
近年來,我區(qū)著力加強基層社會救助能力建設,以城鄉(xiāng)低保為基礎的社會救助工作在制度化、規(guī)范化、信息化、法制化的軌道上不斷向前邁進,社會救助工作在保障民生,解決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wěn)定,構建和諧社會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顯。據統(tǒng)計,201*年,我區(qū)共發(fā)放了社會救助資金5503萬元,其中城鄉(xiāng)低保發(fā)放最低生活保障金3812萬元,涉及貧困群眾13862人;醫(yī)療救助發(fā)放資助參保和醫(yī)療救助金1383萬元,救助困難群眾96368人次;臨時救助發(fā)放一次性補助金308萬元,救助臨時性困難群眾1700戶。
(一)基本情況
我區(qū)總人口有84萬,下轄21個鎮(zhèn)(街),167個村(社區(qū)),1458個村(居)民小組。目前,我區(qū)民政局內設社會救助科,下轄最低生活保障事務中心,建立了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查中心。現有編制14人,實際到編12人,具體從事社會救助工作有7人,主要承擔著城鄉(xiāng)低保、臨時救助、醫(yī)療救助、廉租房收入審核和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查等審批和管理工作。各鎮(zhèn)(街)社會事務辦下轄民政辦,建立了社會救助工作站,設有便民服務窗口,建立了“一門受理,協(xié)同辦理”機制;經辦人員有1—2人,具體履行社會救助的申請受理、調查評議、公示審核等職責;統(tǒng)一配置了電腦、打印機、掃描儀、攝像機等設備;工作經費由市級下?lián)艿囊元劥a資金和區(qū)財政配套的工作經費予以保障。各村(社區(qū))便民服務中心設有社會救助窗口,配有電腦、打印機等辦公設備,工作經費由各鎮(zhèn)(街)下?lián)埽删C合服務專干兼職協(xié)助做好申請人家庭基本情況核實、群眾評議、張榜公示等工作。各村(居)民小組長協(xié)助做好申請人家庭調查等工作。
(二)主要做法
為切實加強基層社會救助工作經辦能力建設,我區(qū)不斷健全完善相應的工作機構和運行機制,確保事有人管、責有人負,重點做好“五個強化”,完善“五大機制”。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建立政府領導、民政牽頭、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社會救助工作機制。建立由區(qū)民政局牽頭的社會救助工作聯(lián)席會議制度,統(tǒng)籌做好最低生活保障與醫(yī)療、教育、住房等其他社會救助政策以及促進就業(yè)政策的協(xié)調發(fā)展和有效銜接,推進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二是強化人員配置,完善培訓機制。先后出臺了《關于切實加強和改進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榮昌府發(fā)[201*]46號和《關于加強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能力建設的指導意見》榮民發(fā)[201*]8號文件。區(qū)民政局社會救助科負責全區(qū)社會救助審批管理工作;各鎮(zhèn)(街)是受理、調查、審核社會救助申請的責任主體,按照服務數量和服務半徑配備相應工作人員,轄區(qū)人口4萬以上的鎮(zhèn)(街)配置4名以上專(兼)職工作人員,4萬以下的配置2名;各村(居)委會協(xié)助做好申請接收、入戶調查、對象公示和日常服務工作,每個村(居)委會落實1-2名專兼職工作人員。完善培訓機制,加強社會救助經辦人員業(yè)務培訓,每年開展2次以上,保障工作場所、條件和待遇,不斷提高管理服務水平。
三是強化信息比對,完善核對機制。我區(qū)建立了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查中心,投入17.9萬元建設了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查系統(tǒng),將工商、稅務、人社、財政、衛(wèi)計等信息納入系統(tǒng)平臺,進行信息比對,確保社會救助對象準確、高效、公正認定。各鎮(zhèn)(街)設立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查工作站,區(qū)財政安排52.6萬元統(tǒng)一添置電腦、高拍儀、打印機、攝像機等核查設備。通過整合內部人力資源和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至少落實2名工作人員,負責城鄉(xiāng)低保以及其他社會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查認定工作,建立完善信息核查比對長效機制。
四是強化責任落實,完善考核機制。各鎮(zhèn)(街)將社會救助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績效考核制度,明確評估指標、考核方式和獎懲措施,把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區(qū)財政局和民政局進一步完善績效考核,通過以獎代補的措施對工作績效突出的鎮(zhèn)(街)給予獎勵。對因工作重視不夠、管理不力、發(fā)生重大問題、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以及在審核審批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失職瀆職的工作人員,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五是強化經費預算,完善保障機制。區(qū)財政按照每名低保對象不低于20元的標準為區(qū)最低生活保障事務中心配備工作經費;各鎮(zhèn)(街)按照每名低保對象不低于15元(其中鎮(zhèn)街級5元/人,村社區(qū)級10元/人)及轄區(qū)人口不低于0.4元/人的標準安排工作經費,所需經費納入區(qū)財政預算安排。區(qū)財政局、區(qū)民政局對市局下?lián)艿纳鐣戎ぷ鹘涃M按不低于70%的比例補助到各鎮(zhèn)(街)。
二、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隨著社會救助工作規(guī)范化、精細化水平提升,基層工作人手緊張、保障條件不足等問題日益顯現。去年,我區(qū)審計局對社會救助資金進行了專項審計,審查出一批對象戶存在重救、錯救、超標救助的問題,這近一步暴露出基層社會救助準確度不夠高,經辦能力仍然薄弱,能力建設不足的問題。
(一)重視不夠,地位不高。
當前,基層領導都面臨著經濟發(fā)展建設和年度考核排名雙重壓力,而對于社會救助工作,只出錢無收入,也突出不了政績,只要能在基層“擱平撿順”就行,以至于領導重視程度不夠,因此在調整安排工作人員的時候則主要傾向于重要的經濟部門和考核部門。社會救助工作是鎮(zhèn)(街)社會事務辦下屬的民政辦的一部分工作,經辦人員兼管工作過多,且與其他鎮(zhèn)(街)干部相比級別不高、待遇較低,有的人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tài),對社會救助工作不夠重視而引起工作效率低、服務質量差,制約著基層工作的開展。
(二)人手不夠,力不從心。
現在的社會救助工作群眾覆蓋面越來越寬,醫(yī)療救助從八類人群擴大到九類人群,農村低保和臨時救助由每季度申報調整為每月,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查要錄入信息系統(tǒng),要進行核查比對等等。雖然我區(qū)兩次出臺了關于加強和改進工作能力建設的指導意見,對各鎮(zhèn)(街)工作人員配置提出了具體要求。但實際上大多數鎮(zhèn)(街)并沒有配齊配足,有的鎮(zhèn)(街)特別是小鎮(zhèn)僅有一人或“半個人”在從事社會救助工作。而村、組干部人少事雜,待遇又低,地域又廣,人員流動性又大,要實現對廣大困難群眾主動發(fā)現,主動救助確實是人手不夠,力不從心。
(三)隊伍不強,素質不高。
目前,基層社會救助工作隊伍素質參差不齊,工作能力不夠強。有的鎮(zhèn)(街)經辦人員年齡結構老化現象嚴重,機構運轉沒有活力;有的經辦人員吃苦意識不強,深入一線調查研究不夠,對本轄區(qū)貧困戶的實際生活現狀問題分析不夠深入;少數基層人員對新出臺的政策研究不透,對問題調查方向不明,一些調查走訪流于形式,對群眾真實困難了解浮于表面,直接影響著社會救助工作的開展;有個別經辦人員法律意識淡薄,違規(guī)違紀為親屬辦理低保。如昌元街道一社區(qū)干部就為了給親屬辦理低保而受到了處分。
(四)經費不足,保障不力。
各鎮(zhèn)(街)開展城鄉(xiāng)低保、臨時救助、醫(yī)療救助等工作,要進行入戶調查,要組織群眾評議,要完善備案公示、審核程序,要錄入信息進行比對,且救助范圍擴大,救助節(jié)奏加快,工作量大大增加。各村(居)委會一方面要向前來參加評議活動的群眾提供會議補助,另一方面要向入戶調查的村、組干部提供誤工、交通補助。目前的經費預算已明顯不足,基層干部和群眾都有怨言。
(五)矛盾較多,壓力較大。
當前受社會不良風氣的影響,部分群眾對社會救助工作不理解,認為這是“天上掉下來的餡餅——不吃白不吃”。且基層社會救助面對的特殊群體較多:有吸過毒的、有坐過牢的、有得了傳染病的……經辦人員直接面對這些群眾,保障條件差,矛盾相對集中,且壓力大。有的群眾為了享受低;蚺R時救助,出口惡語傷人,甚至做出威脅經辦人員人身安全的舉動。面臨種種矛盾和壓力,有不少人員都不安心干,有的剛開始熟悉業(yè)務卻又流動而去,不愿領這個“好事不好辦”、“辦了好事不討好”的苦差事。
三、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能力建設的對策建議
新形勢下,基層社會救助的對象涉及面越來越廣,要主動做好救助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就必須準確把握時代發(fā)展脈搏,把強化基礎,夯實基層,關注民生作為第一要務,人民滿意作為第一標準,切實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能力建設,全面提高管理服務水平。
(一)建立完善體制機制,加強隊伍建設。
當前,我們要緊跟時代發(fā)展步伐,將“網格化”理念植入社會救助工作中,依托網格員對困難群眾“第一時間”發(fā)現和報告,將社會救助由被動向主動轉變。同時,通過各途徑和渠道配齊配強社會救助經辦人員,建立健全區(qū)(縣)、鎮(zhèn)(街)、村(居)、小組及網格員五級網絡管理體系,實現“五級聯(lián)動”,確保社會救助工作城鄉(xiāng)全覆蓋。建立長效培訓機制,加強隊伍實踐鍛煉,圍繞基層隊伍素質提高,建立科學性、規(guī)范性、有效性的基層社會救助經辦人員教育培養(yǎng)機制,重點在思想上采取引、業(yè)務上帶、能力上培等措施進行傳、幫、帶,有針對性地讓社會救助經辦人員在基層實踐中得到歷練,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有針對性地開展培訓研討、學習觀摩等活動,讓基層人員敢于嘗試、敢于突破、敢于創(chuàng)新,不斷提高基層經辦人員的工作能力。建立社會救助工作人才交流、激勵機制,暢通人才交流的綠色通道,增加基層人員掛職鍛煉或交流提拔重用機會,形成進得來、出得去、頂得上、用得好的人才合理流動機制。堅持“三個一線”工作法,即了解情況到一線、解決問題到一線、服務保障到一線,實現社會救助工作不留死角,社會救助政策惠及千家萬戶。
(二)健全各項規(guī)章制度,規(guī)范監(jiān)督管理。
要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能力建設,就必須從建章立制、完善機制入手,不斷健全完善社會救助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形成完善的制度體系,為依法開展社會救助工作提供強有力的制度保障。重點堅持做好三個結合:堅持做好長期公示和動態(tài)變化情況公示相結合的制度,各鎮(zhèn)(街)在公共服務中心固定公示欄及村(居)務公開欄對低保家庭進行長期公示;對新增、調增、調減等動態(tài)變化的,及時進行動態(tài)公示;對申請臨時救助的家庭和個人,公示期不少于五日。堅持做好備案制度與公開制度相結合,對經辦人員和村(社區(qū))干部的近親屬享受低保和臨時救助的,要進行備案登記;按照《**市榮昌區(qū)村干部及直系親屬享受惠農惠民政策“十公開”制度》的要求,對村(社區(qū))干部及直系親屬享受低保、臨時救助的要進行定期專項公開,接受群眾監(jiān)督,防止優(yōu)親厚友行為的發(fā)生。堅持做好信訪舉報制度與信息核查制度相結合,健全信訪投訴舉報監(jiān)督制度,在鎮(zhèn)(街)及村(居)委會公示欄上,公開社會救助咨詢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暢通投訴舉報途徑,加大明察暗訪和隨機抽查力度,做到有訴必問、有訪必查、有錯必糾,切實將問題解決在基層;建立完善社會救助信息核查制度,堅持逢救必查,加大信息核查比對力度,提高社會救助精準度。積極加強與監(jiān)察、財政、審計等部門的協(xié)調配合,開展聯(lián)合檢查,積極爭取并密切配合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的監(jiān)督。
(三)搭建信息辦公平臺,提高服務水平。
信息化建設是實現社會救助工作資源共享、提速增效的重要手段,為實現基層社會救助工作手段的現代化,信息化,規(guī)范化,就要適應新常態(tài),逐步建立完善與市、區(qū)(縣)、鎮(zhèn)(街)、村(居)相連接的網上辦公系統(tǒng),不斷完善社會救助各項業(yè)務申報審批網絡系統(tǒng),將城鄉(xiāng)低保、醫(y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業(yè)務審批和資金發(fā)放全部實行網上辦理。不斷加強與同級部門之間的對接,實現城鄉(xiāng)低保、醫(yī)療救助系統(tǒng)聯(lián)網和定點醫(yī)療機構與醫(yī)療救助聯(lián)網,搭建起縱橫相連的信息化辦公平臺,優(yōu)化運行機制,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完善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查系統(tǒng)平臺,將工商、稅務、人社、財政、衛(wèi)計、公安等相關部門的信息數據進行資源共享,綜合運用,確保精準救助,提高服務水平。
(四)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強化保障能力。
社會救助工作政策性強,群眾關注度高,當前基層又面臨公車改革政策的落地,要把社會救助各項政策宣傳到千家萬戶,就要跟緊財政經費的投入,加大工作經費的預算,全面落實入戶調查的經辦人員誤工補貼和交通補貼,參加評議群眾的會議補貼等,充分調動基層社會救助經辦人員及群眾的工作積極性和參與主動性。對基層聘用的社會救助工作助理員,以及村(居)民小組長和網絡員的待遇由財政統(tǒng)一納入預算,落實一定的工作補貼,確保事有人干。要進一步加強基層社會救助基礎條件的建設,給予辦公場所、設施設備、機構運轉及人員培訓的經費保障,即實行“一站式辦公”,設立便民服務窗口,配套現代化設施設備,落實崗位人員,提高保障條件,方便群眾辦事。
(五)引入政府購買服務,探索救助方式。
隨著社會的發(fā)展,推動社會救助的管理服務方式升級,我們要積極探索引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助推社會救助走向精細化和個案化,F階段,可以探索兩大類服務的購買:其一是購買管理服務,即在社會救助基層部門通過設置崗位或購買第三方社會自治組織服務等方式,充實和協(xié)助基層社會救助部門有效開展對象認定、家庭調查、個案發(fā)現等工作,確保抽查核準率100%,復審準確率100%。其二是探索建立政府購買項目機制。針對貧困群體的個性化需求,設計相應救助服務項目,并向社會公開發(fā)包,或者允許當地社會組織提出具有針對性的救助服務項目,經過政府評估后立項實施。在提供項目資助的同時,也可以運用財政資金積極吸引更多社會資源的投入,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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