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同志的意見很好。我希望把他的信和我的初步檢查,都在報上公開發(fā)表,以教育更多的新聞工作者。
月下旬,我到滇南采訪,23日得知沙甸軍民要在除夕開聯歡會。我了解了有關內容,在24日(除夕)晚飯前寫成初稿,因為沙甸無法發(fā)稿,加上我要去縣城完成另一采訪任務,便離開了沙甸,行前我囑托駐地部隊的新聞干事李文義同志到時候去參加晚會,并且約定,如果不該原計劃進行,一定要在晚11時前給我打電話。當晚,李文義同志沒有打電話,我就把稿子發(fā)往報社了?吹酵貔i飛同志的來信,才知道報道有誤。
經查,當晚張子仁阿甸因病重,不能到會講話,是由公社宣傳干事代講的,沙甸的演出隊沒有按原計劃演出,是因為群眾要求早日看電影。李文義同志因為愛人來部隊探親,他也沒有應約去晚會現場。這就造成了報道在重要情節(jié)上的失實。造成失誤的原因,主要是我責任心不強,采訪作風不深入,不踏實。作為一個記者,不論有多少理由,都應親臨第一線,掌握第一手材料,確保事實無誤;尤其是事前草擬了稿子,發(fā)稿時更應認真核實。我沒做到這一點,卻去采訪另—篇報道,盲目追求發(fā)稿數量,這就必然顧彼失此。
這篇報道失實,我的心情非常沉痛。我感謝XX飛同志的批評,一定認真吸取教訓,避免今后發(fā)生類似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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