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各項中,可以召開股份有限公司臨時董事會會議的是() A.代表5%表決權的股東提議 B.50%的董事提議 C.股東大會提議
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各項中,可以召開股份有限公司臨時董事會會議的是()
A.代表5%表決權的股東提議
B.50%的董事提議
C.股東大會提議
D.經理提議
參考答案:B
解析:《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條股東大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年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兩個月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一)董事人數不足本法規(guī)定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數的三分之二時;(二)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時;(三)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四)董事會認為必要時;(五)監(jiān)事會提議召開時;(六)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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