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之一。選舉權是公民選舉國家代表機關的代表與其他公職人員的權利。被選舉權則是公民被選任為國家代表機關的代表或其他公職人員的權利。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通常由一國憲法、法律規(guī)定并受到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yè)、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chǎn)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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