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黨支部、村民委員會、鎮(zhèn)直各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5月11日全省農村“三資”管理專項清理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關于落實〈全省開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專項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實施意見》(廳字[201*]14號)、平辦發(fā)[201*]22號文件精神,在全鎮(zhèn)范圍內扎實開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專項清理整治工作,現結合我鎮(zhèn)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以黨中央、國務院及農業(yè)部、財政部等部委和我省有關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政策法規(guī)為依據,認真貫徹落實省委關于推進“六權治本”工作部署,以問題為導向,聚焦農民群眾關切的熱點,在鎮(zhèn)黨委、政府的統(tǒng)一領導下,集中清理整治違背黨的農村政策和違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規(guī)定、侵占國家資金、侵吞集體財產、侵蝕農民利益、侵害農民權益以及揮霍浪費、大吃大喝、大操大辦、形式主義等突出問題,嚴肅查處小官巨腐等基層腐敗問題,推進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規(guī)范化建設,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群眾的權益,凈化農村政治生態(tài),密切農村干群關系,努力實現鄉(xiāng)村治、百姓安,促進農村改革、經濟發(fā)展、社會穩(wěn)定。
二、基本原則和任務目標
(一)基本原則
1、依法合規(guī)、客觀公正
在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清理整治中,既要準確把握和嚴格執(zhí)行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又要尊重農村實際,尊重群眾意愿,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既要找準問題、分析原因,又要肯定成績,分清前任與現任、個人與集體、失誤與舞弊、直接與領導等責任的界限。在問題認定、處理和責任追究上做到依法合規(guī),要廣泛聽取群眾意見,既不能放縱違紀違法行為,又不能單純脫離實際情況找問題,挫傷基層干部的積極性。
2、群眾參與、確保穩(wěn)定
農村集體“三資”所有權屬于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共同所有。要充分發(fā)揮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主人翁作用,調動農民群眾參與的積極性。村組清理整治工作機構應吸收村務監(jiān)督委員會或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村民代表參加,履行民主程序,保障農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jiān)督權。在確保農村和諧穩(wěn)定的前提下開展專項清理整治工作,與農村重點工作良性互動、有序推進,妥善化解糾紛矛盾,把問題解決在基層,防止引發(fā)群體性事件。
(二)任務目標
通過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專項清理整治工作,由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引發(fā)的矛盾和信訪問題有效化解,違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規(guī)定的問題切實解決,以農村會計委托代理為核心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更加健全,以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信息化監(jiān)管平臺為重點的體制機制充分發(fā)揮作用,鎮(zhèn)農經管理體系進一步完善,基層貪腐干部被依紀依法處理,農民群眾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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