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區(qū)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考核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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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區(qū)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考核評分標準
平谷區(qū)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考核,采用按考核內容分項計分的方式進行,各項分數總計為300分。其中:組織管理100分;宣傳動員50分;業(yè)務工作與數據質量控制100分;數據處理50分。
一、組織管理(總分100分)(一)機構成立及運轉情況(50分)1、按時組建機構,人員抽調到位。
(1)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成立領導小組,鄉(xiāng)鎮(zhèn)長或街道(地區(qū))辦事處主任擔任領導小組組長;
(2)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成立普查辦公室,主要領導擔任辦公室主任;
(3)按規(guī)定抽調必要的工作人員并及時到位;
(4)領導高度重視,真正將經濟普查工作列入議事日程,督促檢查普查各階段工作,簽訂《經濟普查目標責任書》。
2、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有關會議精神,全面部署本地區(qū)的經濟普查工作。
(1)經濟普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領導及時參加區(qū)經濟普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召開的各種會議;
(2)及時召開專門辦公室會議,傳達全區(qū)經濟普查會議精神;
(3)及時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本地區(qū)的經濟普查工作;(4)對區(qū)經濟普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召開的所有會議精神按要求及時傳達貫徹;
(5)按照區(qū)經濟普查辦公室的部署,對各普查區(qū)的經濟普查工作開展督查工作,及時上報督查情況,對督查檢查過程中發(fā)現的問題及時解決。
3、按要求制定本地區(qū)的經濟普查工作計劃和各階段的工作安排。
4、制定辦公室工作制度,職責明確,工作到位,并建立崗位責任制,有固定的辦公地點,辦公設施齊全,保證必要的辦公條件。
(二)普查員、普查指導員的選聘和培訓(20分)1、制定選聘計劃,嚴格按照《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和《平谷區(qū)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普查員、普查指導員選聘辦法》的要求,選聘本地區(qū)的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并保證按時到位。
2、建立普查員、普查指導員名錄檔案。3、普查員、普查指導員的工作補貼及時發(fā)放。
4、認真組織普查人員的培訓,有詳細的培訓計劃,培訓組織到位、形式新,培訓效果好,堅持普查指導員、普查員經業(yè)務考試合格后上崗。
(三)建立情況報告和信息上報制度(10分)
1、從201*年10月開始至201*年年底每日報送經濟普查工作進展情況;
2、積極報送各個階段的工作簡報和信息。簡報每月3期,信息每月5條;
3、制定對基層工作的考核辦法,對各階段工作情況進行量化考核;
4、認真做好普查工作總結,按要求及時報送總結材料。(四)經費和物資落實(10分)
1、按照普查經費預算和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及時落實普查經費;
2、普查用各種物資準備充分,辦公設施及用品齊備,物資發(fā)放及時到位。
(五)文件、檔案的管理(10分)
1、認真做好普查資料的保存和管理,各種文件、資料按類歸檔;
2、認真做好單位普查資料的保密工作,無泄密事件發(fā)生。二、宣傳動員(50分)
1、有詳細的宣傳工作計劃;確定專人負責宣傳工作;2、充分利用戶外廣告牌、燈箱、板報、櫥窗、展板、橫幅、報紙、廣播等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活動。針對性強,宣傳效果好;
3、積極周密地組織本地區(qū)的經濟普查宣傳月、宣傳周活動,取得良好的社會效果;
4、及時發(fā)現、宣傳、報道普查工作中涌現出的好人好事;5、積極組織開展市、區(qū)舉辦的經普征文及知識競賽活動。三、業(yè)務工作與質量控制(100分)
(一)認真做好登記前的各項業(yè)務技術準備。(50分)1、認真組織對經普方案的學習,辦公室業(yè)務人員對方案精通;
2、合理劃分普查區(qū)、普查小區(qū),做到邊界清楚、無死角、無重復,并科學繪制普查區(qū)、普查小區(qū)示意圖;
3、認真組織基礎資料整理工作;
4、認真組織清查摸底工作,單位查找率、清查差錯率達標;5、認真組織好本地區(qū)普查對象業(yè)務培訓,確保參會率和培訓效果;
6、制定各階段工作質量的控制措施。
(二)全面做好現場登記階段的各項工作。(50分)1、及時檢查、指導現場登記工作,發(fā)現問題及時總結和上報,不出現系統性差錯;
2、按時完成現場登記任務;
3、認真組織對普查表的復查工作,及時發(fā)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4、嚴格執(zhí)行《統計法》及《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在登記過程中不出現統計違法行為;
5、各項指標數據的差錯率在規(guī)定的范圍以內,達到市、區(qū)質量抽查標準;
6、上報的數據資料齊全、及時,普查表裝訂規(guī)范,編碼準確,內容完整。
四、數據處理工作(50分)
1、按要求組織人員參加數據處理培訓,數據處理操作規(guī)范;2、按規(guī)定的時間完成本地區(qū)各階段數據處理工作任務;3、按要求及時上報各種手工匯總表及數據處理結果和說明;4、確保各種普查表無遺失、數據無泄漏。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擴展閱讀:寧德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寧德市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考核評比辦法》的通知
寧經普辦201*12號
寧德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寧德市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考核評比辦法》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為了確保我市經濟普查質量,全面及時地完成經濟普查任務,現將《寧德市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考核評比辦法》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各縣(市、區(qū))也可以參照本辦法自行開展本轄區(qū)經濟普查的考核評比工作。
附件:寧德市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考核評比辦法
二○○八年八月一日
主題詞:文秘考核評比辦法通知抄送:省經普辦
寧德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201*年8月1日印發(fā)
附件:
寧德市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考核評比辦法
為切實做好我市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高標準完成普查各項任務,經研究決定,特制定本考核評比辦法。
一、考核評比的目的和原則
開展考核評比的目的是明確經濟普查各項工作目標和責任,總結經驗,鼓勵先進,樹立典型,充分調動各縣(市、區(qū))經濟普查機構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提高工作質量,推動普查工作順利進行,確保普查任務圓滿完成?己嗽u比堅持實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依據工作實績,按照量化指標,進行認真考核評比。
二、考核評比的對象
各縣(市、區(qū))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三、考核評比的組織實施
考核評比在市經濟普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市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具體組織實施,考核結果報市經濟普查領導小組審定。
考核評比根據經濟普查進展情況分階段進行。201*年底前主要考評各縣(市、區(qū))經濟普查工作準備情況,重點是領導的重視程度,機構的建立及人員、經費落實情況,宣傳發(fā)動情況,實施方案制訂、業(yè)務技術培訓、普查區(qū)劃分、地址碼編寫、調查摸底等工作情況。201*年第一季度主要考評普查登記情況,重點是普查登記的質量控制和普查表以及手工匯總表的填報質量和工
作進度情況。201*年第二季度以后,主要考評普查表審核、數據處理質量、普查資料開發(fā)利用和工作總結情況,重點是普查表的數據質量及數據處理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全面性。市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適時組織抽查、互查,依據檢查情況和各縣(市、區(qū))上報材料,進行考核評比。
四、考核評比的方法
1.評比采用積分制,將整個經濟普查工作分八個方面進行量化分解,采取記分辦法,進行評比,各項工作質量達到規(guī)定要求的得滿分1000分,否則扣分。
2.評比工作隨工作進度適時開展跟蹤檢查評比,及時計分、公布,增強評比工作的透明度。年度分數按百分制折算計入市統計局對縣(市、區(qū))年度綜合考評內容,累計分數作為經濟普查總結表彰的重要依據。
3.市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在普查各階段工作完成后,派評比檢查組進行考核評定。各縣(市、區(qū))要做好相關資料(文件、錄音帶、磁帶、記錄等)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
第一項:政府、領導重視程度(60分)
總體要求:認真貫徹國家、省、市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把普查工作列入政府議事日程,政府一把手主動過問,普查領導小組組長具體抓,切實解決普查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記分標準:
1.政府聽取經濟普查工作匯報(10分)。
2.召開本級經濟普查工作會議和領導小組會議,及時解決普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10分)。
3.層層建立目標管理責任制(10分)。
4.按規(guī)定及時上報各階段工作總結和經濟普查工作進度報告(30分)。每推遲一天扣1分,每缺報一次扣2分。
第二項:普查“四落實”情況(50分)
總體要求:及時成立本級經濟普查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檢查、督促、協調本轄區(qū)(含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下同)內各級各部門普查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的建立,及時促進本級及轄區(qū)內各級各部門人員、經費和辦公條件的落實。
記分標準:
1.縣(市、區(qū))、鄉(xiāng)、村按時建立普查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10分);縣(市、區(qū))按時落實辦公地點和主要工作人員(10分);縣(市、區(qū))按時落實普查必要的經費(20分);每項工作每推遲一個月扣5分。
2.縣(市、區(qū))經普辦結合自身工作實際按時制訂各項工作計劃和工作流程(10分)。每推遲一個月扣2分。
第三項:宣傳動員(100分)
總體要求:通過宣傳動員,有步驟地營造經濟普查的社會氛圍,使經濟普查家喻戶曉,使廣大干部群眾配合和支持經濟普查工作,以確保普查登記按時保質保量完成。
記分標準:
1.對本轄區(qū)黨政領導和有關部門的宣傳到位,各項工作開展得扎實有效(10分)。
2.按照宣傳工作計劃安排,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及時宣傳報道經濟普查工作動態(tài),經濟普查宣傳月組織嚴
密,聲勢大、氣氛濃、效果好(60分)。其中,根據在報刊、電臺、電視臺等傳媒報道的稿件資料數量,多的30分,較多的20分,少的10分,沒有的不得分;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開展各種宣傳活動的次數、規(guī)模,好的30分,較好的20分,一般的10分,沒有開展宣傳活動的不得分。
3.日常宣傳工作措施扎實,普查信息傳送及時(30分)。根據印刷的宣傳材料、編發(fā)的簡報、上報的信息數量以及在省、市經普辦編發(fā)的簡報和經普網頁采用的信息數量等,多的30分,較多的20分,少的10分。
全市將根據各縣(市、區(qū))各項宣傳活動的數量及效果劃分檔次,按檔計分。
第四項:業(yè)務技術培訓(70分)
總體要求:組織協調好本級及轄區(qū)的普查業(yè)務技術培訓,通過普查業(yè)務技術培訓,使普查指導員、普查員掌握普查前摸底、現場調查登記、審核、復查和手工匯總等方法,熟知各調查表的填報范圍及質量控制標準。宣傳經濟普查的目的和意義,既當好調查員又當好宣傳員。
記分標準:
1.按照經濟普查方案要求,精心周密地制定本級培訓工作計劃,做好經濟普查業(yè)務技術培訓(10分)。根據培訓人數、天數,多的10分,較多的8分,少的5分,沒有培訓的不得分。
2.按時完成縣(市、區(qū))、鄉(xiāng)、村普查工作業(yè)務骨干培訓(30分)。每推遲1天扣2分。
3.按時完成普查指導員、普查員的選聘和培訓工作,并考核合格后上崗(30分)。每推遲1天扣2分。
第五項:實施方案制訂、普查區(qū)和普查小區(qū)劃分、調查摸底、普查登記、復查、手工匯總、事后質量抽查(310分)
總體要求:認真劃分經濟普查區(qū)和普查小區(qū);調查摸底工作做到不重不漏;全面、準確、及時做好轄區(qū)內各調查表的填報工作,按照普查方案要求進行復查、手工匯總和質量驗收,準確無誤地進行編碼和交接。
記分標準:
1.制訂普查數據質量控制辦法(20分)。
2.按時完成普查區(qū)和普查小區(qū)劃分工作(10分)。每推遲1天扣1分。
3.摸底工作,做到不重不漏(20分)。每差錯1筆扣2分。4.各項編碼準確無誤(20分)。每差錯1筆扣1分。5.各調查表填報全面、準確、上報及時(150分)。每個指標差錯率每高出允許誤差范圍1‰扣5分,每遲報1天扣5分。
6.及時對登記工作質量進行全面自查、議查、互查(20分)。質量好的20分,較好的10分,差的不得分。
7.及時準確完成各類手工匯總表上報(40分)。其中,手工匯總數字準確性20分,每差錯一筆扣2分,每遲報一天扣2分。
8.認真進行登記階段質量抽查驗收,并按時上報質量驗收表(20分)。每推遲1天扣2分。
9.積極配合省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事后質量抽查工作(10分)。
本項對縣(市、區(qū))的考核評比,以抽查為主要依據。第六項:數據處理(250分)
總體要求:做好各種普查表的接收、保管和移交工作,及時上報數據錄入進度,按時完成數據錄入、審核、編輯、匯總出表及反饋縣級匯總表等任務,按時上報數據質量評估報告等。
記分標準:
1.制訂數據處理方案和實施細則、數據處理人員工作職責、各種操作規(guī)程和工作制度(20分)。
2.按要求做好普查表的接收、保管和移交工作,各項交接手續(xù)完備(40分)。每差錯1筆(處)扣2分。
3.按要求建設數據處理環(huán)境,配齊相關設備,培訓合格的數據處理人員(20分)。符合要求的20分,基本符合的10分,不符合的不得分。
4.按要求及時上報數據錄入、編輯、審核進度(20分)。5.按時按質完成數據錄入、編輯、審核任務(70分)。6.按時上報數據質量評估報告(20分)。
7.按質完成數據處理匯總出表及反饋縣級匯總表的任務(60分)。
對不按時報送各類表格資料,每遲報一天扣3分;數據質量以抽查驗收為主要依據,每個抽查指標差錯率每高出允許誤差范圍1‰扣5分。
第七項:執(zhí)法檢查(100分)
總體要求:廣泛宣傳和嚴格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和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依法查處經濟普查統計違法行為,為普查順利開展提供法制保障。
記分標準:
1.經濟普查執(zhí)法檢查基礎工作(25分)。成立經濟普查執(zhí)法檢查組(5分);配備經濟普查執(zhí)法人員(5分);開展普查執(zhí)法檢查培訓,運用多種形式對本級統計執(zhí)法人員進行1次以上的經濟普查執(zhí)法檢查知識培訓(10分);做好經濟普查統計執(zhí)法各項準備工作,建立經濟普查報表簽收、催領、催報和查詢制度(5分)。
2.經濟普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25分)。制定經濟普查統計法制宣傳計劃(5分);開展經常性的經濟普查統計法宣傳活動,利用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新聞媒體宣傳統計法和《全國經濟普查條例》(10分);組織開展國家和省、市統一部署的重大普法宣傳活動,結合普查宣傳統計法(10分)。
3.經濟普查統計執(zhí)法檢查工作(50分)。依法查處經濟普查統計違法行為(30分)?h(市、區(qū))統計局每立案查處一起經濟普查統計違法案件,并依法做出處罰決定的得4分(運用簡易程序處罰的得2分),其中處以經濟處罰的加2分,給予行政處分的再加3分,以上各項可以合并計算。本轄區(qū)內沒有查處一起經濟普查統計違法案件的扣5分,沒有經濟處罰的扣3分;認真承辦上級統計機關或有關部門移送的經濟普查中統計違法案件,并在規(guī)定期限內上報查處結果(5分)。逾期未予查處也不以書面說明原因的,扣5分;建立經濟普查統計違法案件報告、
備案制度(5分)。按照《統計執(zhí)法檢查規(guī)定》第三十五條至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向上一級統計執(zhí)法檢查機關報告或備案經濟普查統計違法案件;提高查處經濟普查統計違法案件的質量(5分)。按照“證據確鑿、手續(xù)完備、程序合法、定性準確、處理適當、結案及時”的要求查處經濟普查統計違法案件,并及時歸檔和立卷;通報或在新聞媒體上公開曝光經濟普查統計違法案件(5分)。
第八項:資料開發(fā)利用和工作總結(60分)
總體要求:及時編印本級普查資料,組織指導本轄區(qū)內各級、各部門積極開發(fā)應用普查成果。認真進行普查工作的總結和表彰。
記分標準:
1.普查資料編印及時(20分)。2.積極開發(fā)利用普查成果(20分)。3.認真進行普查工作總結和表彰(20分)。
以上八項記分標準中,凡是有扣分的,只能扣到本項應得的分數為最高限額。
五、考核評比的獎罰辦法
市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按得分高低對縣(市、區(qū))經濟普查辦公室進行評獎。若發(fā)現縣(市、區(qū))轄區(qū)內有未入戶調查登記而隨意填寫調查表、沒有依據或不能按要求完成普查任務、普查數據不合格的,將取消考核評比資格。同時,除責成返工重做外,將予以通報批評,直至追究領導責任。
本考核評比辦法解釋權歸市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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