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201*學年安全穩(wěn)定綜合治理工作計劃
鐘山小學201*年安全穩(wěn)定綜合治理工作計劃
學校安全和綜合治理工作,關系到我校師生的生命安全、家庭的幸福、學校的穩(wěn)定和社會的和諧。因此,確實做好學校安全和綜合治理工作,把學校安全和綜合治理工作責任制落到實處,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是學校的一項極度重要的工作。
201*年,學校要繼續(xù)始終把安全和綜合治理工作當做頭等大事來抓,在縣教育局和鄉(xiāng)黨委政府的直接領導下,切實加強學校安全和綜合治理工作的領導和管理,深入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的工作文件、會議精神和要求,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要求,認真履行安全和綜合治理工作崗位職責,具體做到:
一、在安全工作方面:1、做到安全機構健全。
學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領導、指導和管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正常運作并發(fā)揮作用。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開學、期末、每月一次)和應需要召開安全工作會議,通過會議制定安全工作計劃、總結安全工作、分析安全問題、制定和修訂安全工作規(guī)章制度、學習貫徹上級安全工作文件和會議精神、組織安全檢查、處理安全事宜等。
2、做到安全責任落實。
學校安全工作崗位職明確責,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安全工作負總責。教師包括分管領導、班主任、值日教師、學科教師是安全工作直接或具體責任人。校長是本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班主任是班級安全直接責任人,當堂任課教師是班級上課期間和規(guī)定值守時間段的安全直接責任人。學校層層簽訂相應的安全工作責任書,確保安全責任落實到人。對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的,嚴格追究責任人的責任。學校安全工作年度考核與教師年終考核評估驗收一同進行。凡發(fā)生安全責任事故,在年度考核中實行“一票否決”。
3、做到安全制度完善。
學校要不斷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把安全工作要求做到位,使學校安全工作制度化。學校凡是涉及安全問題的工作都要建立安全規(guī)章制度,包括:有關人員安全崗位職責、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安全工作會議制度、安全工作教育制度、學生日常管理制度、教師和學生安全行為規(guī)范、應急預案、安全日常檢查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值班制度、事故報告制度等。
4、做到安全教育、演練有效。
加強安全教育是學校安全工作“預防為主”的重要體現(xiàn)。學校要通過安全教育和演練不斷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安全素質、自救互救和防范能力。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堅持經常性、提高針對性和增強實效性。學校把安全教育納入學校教學計劃、日常管理和各種教育教學活動中,明確課時、落實教師和教材。學校要明確要求和安排班主任、學科教師和分管副校長,利用入學、期末、品德課、班會課、集會、課堂教學等渠道,使用好《小學生安全常識讀本》、《中小學生安全知識自救自護手冊》、《小學生安全日常行為規(guī)范》、安全教育讀本等,通過上安全教育課、校
園廣播、設立安全宣傳專欄、召開案例分析會、組織觀看vcd、開展安全知識競賽、發(fā)放安全手冊、上法制教育課、舉辦展覽、開展專題講座、在校園及其周邊懸掛張貼安全宣傳標語和設置安全警示牌等多種多樣的形式,有針對性地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此外,學校還要加強與學生家長的聯(lián)系,通過家長會、家訪、發(fā)放《家校安全責任書》等渠道,共同做好學生校外安全教育工作。
5、做到工作重點突出。
為提高安全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學校要非常注意結合自身實際,突出本地本校、季節(jié)和學生年齡特點,有重點地進行。結合我鎮(zhèn)的具體實際,主要應抓好訪溺水、防雷擊、防交通事故、防傳染并防因教師體罰學生而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防地質災害事故、防學生日;顒觽κ鹿、防校舍教學設施安全事故等8項工作。
6、做到隱患排除有力。
學校安全工作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使學校安全工作做到萬無一失、防范于未然,就必須建立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制度。學校要非常重視安全隱患排除工作,按照各項規(guī)章制度,嚴格按照要求定期(每學期開學前和結束前、假期后、災后和每月一次)或不定期(根據需要)組織安全大檢查。每次檢查做好記錄并建立臺帳,對每一處安全隱患進行登記造冊,并進行分析、匯總,制定消除安全隱患的時間表,限期完成。對重大的安全隱患和學校自身不能解決的安全隱患及時報告鎮(zhèn)政府和縣教育局,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確保了師生安全。
7、做到日常安全管理嚴格。
學校要非常注重日常安全管理,做到在日常的教育教學活動中遵循教學規(guī)范,落實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預見和積極防范可能發(fā)生的風險,確保日常管理到位,避免因師生行為缺乏監(jiān)管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二、在綜合治理方面:
1、要積極開展“創(chuàng)安”活動。學校要按照中央綜治委、教育部、公安部《關于深入開展安全文明校園創(chuàng)建活動的意見》和《教育部關于在全國中小學開展和諧校園創(chuàng)建工作的意見》要求,積極開展創(chuàng)建“安全文明校園”活動。要認真落實上級部署的工作,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治安災害事故工作,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切實搞好學校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確保不發(fā)生刑事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
2、要加大普法教育和綜治宣傳力度,提高學校廣大教職工、學生的法制觀念和綜治意識。要組織廣大教職工學習了《教師法》等法律法規(guī),不斷地提高了教職工的法律意識,使廣大教職工能以良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到教學工作之中,教職工無違法犯罪,不參與各類邪教組織活動。
3、要正確處理內部矛盾。學校要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及時化解各種糾紛,把各種不安定因素解決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學校教師及其家屬不發(fā)生矛盾激化案件和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集體上訪、越級上訪事件。
總之,要通過扎實做好各項安全防范工作,使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得到全面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更加完善,安全隱患得到有效整治,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理能力得到顯著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護自救能力明
顯增強,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的“三自”安全工作機制基本建立,實現(xiàn)全年不發(fā)生師生傷亡責任事故,不發(fā)生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災害事故和教職工違法犯罪以及本校教職工參加集體上訪事件的目標,不發(fā)生參與各類邪教組織活動,學校廣大教職工、學生的法制觀念和綜治意識得到不斷提高,繼續(xù)保持學校安全穩(wěn)定的良好局面,為促進我鎮(zhèn)教育事業(yè)的又好又快發(fā)展和構建和諧社會創(chuàng)造了良好的環(huán)境。
鐘山小學20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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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201*年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計劃
為加強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確保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和生活秩序,保障學校及教育系統(tǒng)的安一、指導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為指導,以服務師生、服務教學為宗旨,緊密結合教育實際,全面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全穩(wěn)定,特制定201*年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計劃。
認真研究校園安全文明建設的新情況、新問題,堅持教育與管理、治理與建設相結合,切實維護學校師生正常教育教學生活秩序,保證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營造安全、穩(wěn)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環(huán)境。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建立平安校園的長效工作機制,改善學校及周邊治安狀況,進一步健全校內安全防范機制,有效防止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的發(fā)生,減少師生違法犯罪案件和學校安全事故的發(fā)生;通過校風樹立、師德學習,努力實現(xiàn)師生公民道德、職業(yè)道德、文明修養(yǎng)和民主法制觀念等思想道德素質的顯著提高;通過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實現(xiàn)以良好的校園秩序和優(yōu)美的校園環(huán)境為主要標志的校園文明程度的顯著提高,使學校育人環(huán)境進一步改善。三、工作原則
綜治工作要堅持以人為本,齊抓共管和統(tǒng)籌兼顧,綜合治理的原則,加強學校制度建設,強化學校內部管理,把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與嚴格科學的管理結合起來,要在進行治安秩序整治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規(guī)范管理,建立整治和管理并重的長效工作機制。四、工作重點和措施
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涉及面廣,綜合性強,治理難度大。學校要在做好常規(guī)管理的基礎上,本著“什么問題突出就治理什么問題,什么問題反復就治理什么問題”的原則,突出工作重點,強化工作舉措。1、加強組織領導。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事關學校的安全穩(wěn)定,關系著青少年學生的健康成長。各校要進一步統(tǒng)一思想,提高認識,嚴格按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求,把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作為一項政治任務,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強化工作措施,及時協(xié)調、解決學校安全穩(wěn)定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積極探索學校安全穩(wěn)定工作長效機制,確保措施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2、健全責任體系。學校對學校安全穩(wěn)定工作承擔主體責任,是校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直接責任者。各校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把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納入年初學校工作總體規(guī)劃,明確工作目標,建立工作職責,健全規(guī)章制度;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原則,認真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三項制度”,要層層承諾,層層簽訂安全穩(wěn)定崗位責任書,建立校長包學校、學校中層干部包年級、班主任包班、教師包學生的安全穩(wěn)定工作責任體系,堅持“一票否決制”和“四不放過”責任追究制,強化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實效性。學校校長每季度至少組織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召開一次安全穩(wěn)定工作辦公會議,研究、部署、分析和解決一定時期內學校安全穩(wěn)定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教育局把學校“平安校園”創(chuàng)建工作能力和實績納入年終教育目標考核內容,并作為單位領導、學校和教師評優(yōu)評先、職務晉級的重要依據。
3、各學校要結合實際,深入開展創(chuàng)建“平安校園”活動,廣泛開展平安級部、平安班級、平安文明家庭等形式多樣、健康向上的創(chuàng)建活動,努力營造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氛圍。創(chuàng)建活動要做到“五有”,即:有創(chuàng)建機構、有活動方案、有長效機制、有活動資料、有活動效果
4、強化校園安全基礎保障建設。學校要堅持“預防為主,整建結合,重在建設”的原則,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學校各項管理制度,強化校園安全基礎保障,提高校園治安防范工作能力。一是增強治安保衛(wèi)力量。各校要進一步按照綜治委有關要求,調整和充實學校門衛(wèi)力量,落實24小時校園封閉和校領導帶班、教職工值
班制度,明確崗位職責,并建立相應保障機制。有條件的學校要成立青年男教師義務護校隊伍,切實增強學校的治安保衛(wèi)力量。二是提高技防水平。各校要利用一定資金完善校園重點部位監(jiān)控和報警系統(tǒng)的建設,并做好技防設施的維護與保養(yǎng),確保其正常有效工作。同時,要切實將人防與物防有效結合起來,確保學校安全。三是建立校園周邊治安綜合治理長效機制。學校要充分發(fā)揮綜治委成員單位職能,積極主動聯(lián)系所在地的綜治部門,協(xié)調公安、交通、衛(wèi)生、消防、工商等部門定期開展校園周邊治安綜合治理活動,重點治理“小餐桌”、流動商販、網吧、游戲室等非法經營和打擊校園周邊騷擾學生的“無業(yè)游民”,為學校創(chuàng)造良好的周邊治安環(huán)境,確保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師生生命安全。
5、認真開展校園及周邊環(huán)境專項整治活動。一是飲食衛(wèi)生安全專項整治。各學校要加大對水源、食堂、小賣部檢查力度和密度,下大力提升食堂內部管理水平,進一步完善并嚴格落實食堂衛(wèi)生管理制度,保證食堂的衛(wèi)生安全和飯菜價格;二是校舍設施安全專項整治。要認真落實各級黨委政府和部門有關校舍工程要求和會議精神,特別是要做好危房校舍及設施的安全防范工作,嚴防校園師生傷害事件和不穩(wěn)定事故的發(fā)生;三是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要健全消防安全的長效機制,加大對防火安全的檢查力度。按照《山東省地方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標準》,組織開展“四個能力”建設活動,全面提高消防安全工作水平。要加強校園用電設施的改造,及時更新陳舊老化的電線、電纜等設施,堅決取締學生宿舍內的違章用電。要配齊配足消防器材,做到安全疏散通道暢通,安全疏散出口標志齊備、有效,要定期組織學生進行消防應急疏散演練活動;四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活動。學校要會同公安交管部門定期對接送學生車輛及駕駛人員進行檢查,嚴防超員、超速、酒后駕駛和非法營運車輛接送學生。學校要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學生的交通常識和安全教育,培養(yǎng)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和抵制交通違法行為的習慣。
6、大力開展“平安校園”宣傳教育活動。一是堅持以課堂教學為主渠道,把紀律教育、法制教育、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和學生安全教育納入課程計劃,做到計劃、教材、課時、師資“四落實”。二是通過法律進校園、舉辦法律知識競賽、主題班會、國旗下講話、開辦板報、櫥窗、廣播等形式,在師生中大力普及法律法規(guī)以及中小學生守則和日常行為規(guī)范。三是充分發(fā)揮法制副校長和法制輔導員作用,幫助學校解決法制糾紛,維護學校的合法權益。四是加強心理健康教育,不斷提高青少年心理健康咨詢的工作水平。特別是對農村留守兒童和“雙差生”,學校要制定親情計劃和幫教檔案,責任到人,快樂施教,嚴格管理,有效防范在校生違法犯罪的發(fā)生。各校要緊緊圍繞“六五”普法、“安全教育日”、“綜治宣傳月”、“交通安全日”、見義勇為主題宣傳活動、法律進校園、“124”法制宣傳日、“愛路護路”宣傳周等主題教育,大力開展“平安校園”創(chuàng)建活動。同時,要充分利用校園板報、櫥窗、墻壁創(chuàng)設安全文化平臺,懸掛校園安全條幅和標語,加大校園安全文化建設,使學生在日常學習生活中接受先進文化的熏陶和文明風尚的感染,身心得到健康發(fā)展,以文化傳承的力量保障學校財產和師生人身安全。
7、做好信息報送和應急處置工作。學校要結合實際,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校園及周邊治安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做到分工明確,措施到位,落實到人,并做好預案演練工作。一旦突發(fā)安全事故,要立即啟動安全應急預案,參加救援的人員爭取在最短時間內趕赴現(xiàn)場進行有序搶救,盡可能將損失控制在最小范圍內,把災害減少到最低程度。各校要嚴格落實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信息收集、處理及報送工作,對拖報、不報、謊報重要信息而延誤事故處理、造成惡劣影響的,要依法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二O一三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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