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招標采購工作流程
政府招標采購工作流程
1、各系(處室)采購設備、工程、服務價格在2萬元以上(含2萬元)需填寫經濟事項審批單,經院主要負責人批準后方可辦理
采購手續(xù)。
2、需要采購物品的系(處室)將所需采購物品的名稱及技術參數報計財處,2個工作日內由計財處上報市財政局審批。
3、市財政局審批后,轉入政府采購辦公室并在政府采購網公布招標采購物品名稱及采購時間。
4、計財處接到通知后會同院紀委、總務處、需要采購物品的系(處室)一起參加政府采購招標會。
5、招標會結束后由政府招標采購辦公室在政府采購網公布中標單位。
6、公示完后,根據市政府采購辦公室要求與中標單位簽訂購貨合同。
7、根據購貨合同在規(guī)定時間內要求企業(yè)組織貨源運至采購物品系(處室)并試運行。
8、計財處會同院紀委、總務處、采購物品的系(處室)在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組織驗收。
9、物品驗收合格后,填制驗收合格單按照合同規(guī)定付貨款的90%給中標單位。
10、物品經壹年使用無任何質量問題時憑學院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報告,付10%的余款給中標企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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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操作程序
一、接受委托
政府采購中心接到采購項目審批表后辦理以下事宜:(一)填制工程采購項目受理單,并登記編號。(二)與采購人簽訂委托代理協(xié)議。
(三)要求采購人提供圖紙、發(fā)改委立項批文等。(四)成立由招標人代表和有關部門人員組成的項目招標領導小組,負責工程建設項目的采購工作。
二、發(fā)布招標公告及發(fā)出投標邀請書
(一)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要發(fā)布招標公告,公告內容主要包括:1、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2、招標項目的內容、規(guī)模、資金來源;3、招標項目的施工地點和工期;4、獲取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的地點和時間;5、對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收取的費用;6、對投標人的資質等級的要求。
(二)采用邀請招標方式的,采購中心向三家以上具備承擔施工招標項目的能力、資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fā)出投標邀請書,投標邀請書內容與招標公告所載明的內容一致。
三、資格審查
(一)采取資格預審的,采購中心發(fā)布資格預審公告、編制資格預審文件,資格預審公告適用有關招標公告的規(guī)定,在資格預審文件中載明資格預審的條件、標準和方法;根據招標項目本身的特點和需要,要求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提供滿足其資格要求的文件,采購中心組織相關部門對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預審后,采購中心向資格預審合格的潛在投標人發(fā)布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告知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和方法,并同時向資格預審不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告知資格預審結果。
(二)采取資格后審的,在招標文件中載明對投標人資格要求的條件、標準和方法。
四、報名登記
投標人代表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和授權委托書按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到采購中心報名登記、領取資格預審文件。
五、編制招標文件
采購中心根據施工招標項目的特點和需要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包括下列內容:1、投標人須知;2、合同主要條款;3、投標文件格式;4、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的,應當提供工程量清單;5、技術條款;6、設計圖紙;7、評標標準和方法;8、投標輔助材料。
六、出售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經招標領導小組審核確認后,采購中心按招標
公告、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或者投標邀請書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出售招標文件,自招標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個工作日。
七、補遺
根據需要,招標人或采購中心可以對已發(fā)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以補遺書形式通知所有投標人。補遺書必須在開標前三日發(fā)出。
八、現場踏勘
采購中心根據招標項目的具體情況,可以組織潛在投標人踏勘項目現場,向其介紹工程場地和相關環(huán)境的有關情況,采購中心或招標人不得單獨或者分別組織任何一個投標人進行現場踏勘。如情況許可,可以不組織現場踏勘。
九、答疑
對于潛在投標人在閱讀招標文件和現場踏勘中提出的疑問,采購中心以書面形式或召開投標預備會的方式解答,但需同時將解答以書面方式通知所有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該解答的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十、招標方式
工程招標原則上實行無標底招標,采購中心在提供招標文件時,同時提供工程量清單。需要有標底招標編制標底的,編制過程和標底必須保密,標底在評標時只做參考,不做評標的唯一依據。
十一、投標及提交投標保證金
(一)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密封送達投標地點,并由采購中心簽收保存,不得開啟。投標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并書面通知采購中心,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遞交給采購中心。
(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隨投標文件一起提交給采購中心。投標保證金除現金外,可以是銀行出具的銀行保函、銀行匯票。投標保證金數額為工程概算的2%。
十二、組建評標委員會
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代表和有關技術、經濟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為五人以上單數,其中技術、經濟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招標人代表不得以專家身份出現。評標委員會人員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要保密。
十三、開標、評標、定標
開標會議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公開進行。開標地點應為招標文件中的地點。開標會議由采購中心工作人員主持,參加人員包括采購單位代表、投標單位代表、紀委監(jiān)察監(jiān)督員、采購監(jiān)督員、公證等部門人員參加。
(一)開標、評標、定標會議程序一般包括:1、投標
人報到,交投標保證金、遞交投標文件;2、召開開標預備會議(要求投標人回避);3、向全體與會人員介紹參加開標會議的領導、監(jiān)督人員;宣讀參會的投標單位及代表名單;4、宣布開標會議紀律;5、宣讀招標文件主要內容;6、由投標人代表檢查投標文件密封情況;7、抽簽決定唱標順序;8、唱標;9、投標人退場回避;10、評標委員會人員進入會場;11、收繳會場人員通訊工具;12、評標、定標;13、向全體與會人員公布中標結果;14、公布評委人員名單;15、質疑、答疑;16、會議結束。
(二)評標
1、評標由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按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評標辦法進行評標。并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并由紀檢監(jiān)察、采購監(jiān)管辦、公證部門人員現場監(jiān)督。
2、評委應充分研究招標文件并熟悉招標項目的范圍和性質、主要技術要求、商務條款、評標標準、評標方法和評標過程中考慮的相關因素。在評標時,評委首先對各投標文件進行初審,列出重大偏差和細微偏差,出現重大偏差的應作廢標處理,對于細微偏差,評委會應當要求投標人在評標結束予以補正。
3、初步評審后,評標委員會應當根據招標文件的評標方法、評標標準,對初步評審的投標文件,進行詳細評審。
4、采用最低價法評標的,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預
算進行審查,評審出不低于企業(yè)成本的最低報價投標人。
5、采用綜合評標法的,評審的因素包括:工程質量、施工工期、投標報價、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投標人資質、項目經理資質及業(yè)績。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向招標人提出書面評標報告,推薦1-3名中標候選人,并標明排列順序。
(三)定標
由招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提交的書面評標報告確定中標人,或者由招標人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
招標人應當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排名第一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的,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不提交履約保證金的,招標人可以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排名第二的為中標人,第三名同樣程序。
(四)發(fā)中標通知書
1、中標人確定后,由采購中心向中標人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并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2、投標人如對本次招投標活動有問題需質疑,可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或采購中心提出,招標人或采購中心將按采購法規(guī)定及時給予合理公正答復。
十四、提交招標情況書面報告
采購中心自發(fā)出中標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政府采
購監(jiān)督部門提交招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一)包括招標范圍;
(二)招標方式和發(fā)布招標公告媒體;
(三)招標文件中投標人須知、技術條件、評標標準和方法;
(四)評標委員會的組成和評標報告;(五)中標結果。十五、簽訂施工合同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投標文件簽訂書面合同,采購中心負責合同審核。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采購中心和采購監(jiān)管辦等各一份。
十六、退還投標保證金
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五個工作日內,采購中心向未中標的投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
十七、招投標資料整理
招標結束后,采購中心將合同及招投標過程資料一并整理成冊,存檔保存。
整理資料有:采購申請、審批表、采購項目受理單;采購中心與采購人簽訂的委托代理協(xié)議;招標公告;招標文件;補遺書;資質審查文件;圖紙答疑;標底編制文件;供應商報名表;參加會議人員名單;評委會成員名單;開標記錄;
廢標情況說明;評標報告;中標單位投標文件;各投標單位標函匯總表;公證處書面公證詞;中標通知書;中標公告;施工合同;驗收證明;質疑答復、投訴處理決定;其它應保存的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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