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引導志愿者工作規(guī)范
文明交通引導志愿者工作規(guī)范
一、文明交通引導志愿者職責1、維護行人、非機動車的交通秩序;
2、對違反交通法規(guī)的行人和非機動車進行口頭勸導教育;3、經教育不聽從指揮的行人、非機動車請交通警察依法處理;
4、遇有老人、殘疾人、兒童以及學生橫過馬路時,可攔停機動車,引導行人橫過馬路;
5、向過往的行人、非機動車派發(fā)交通安全宣傳材料。
二、行人、非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類型及處理措施
1、行人、非機動車橫過馬路不走人行橫道的,志愿者應吹哨子提醒其注意,并勸導其在人行道內通過,非機動車騎車人在橫過馬路時要下車推行。
2、行人、非機動車通過有信號燈控制的路口,不遵守信號規(guī)定(紅燈停、綠燈行),志愿者應吹哨子提醒其注意,并打手勢要求其等行人綠燈亮時方可通行。3、機動車臨近,行人、非機動車有搶行橫過馬路的,志愿者發(fā)現后要立即吹哨子并打手勢,要求其等機動車通過后方可通行。
4、行人翻越中間護欄或中間綠化帶橫過馬路的,若行人還沒有翻越的,志愿者要立即吹哨子,打手勢制止其行為;若行人已經翻越,志愿者要立即吹哨子,提醒過往車輛注意避讓行人,并要求行人在確認安全后通過。
5、行人有倚坐公路上的護欄、在道理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等行為的,志愿者要立即吹哨子提醒其注意,并制止其交通違法行為。
6、行人在機動車道內招呼出租車的,志愿者要立即吹哨子提醒其注意,并要求其在人行道上招呼出租車。
7、行人、非機動車應當在人行道、非機動車道內通行,如發(fā)現其在機動車道內通行的,志愿者要立即吹哨子,并揮動旗幟指示其要人行道、非機動車內通行。8、非機動車騎車人不準雙手離把,攀附其他車輛或手中持物,如發(fā)現此類情況,志愿者要立即吹哨子,并制止其交通違法行為。
9、自行車在市區(qū)內通行,不準騎車載人,如有發(fā)現,志愿者要立即吹哨子提醒其注意,并要求乘車者立即下車。
10、非機動車不準逆向行駛,如發(fā)現,志愿者要立即吹哨子提醒其注意,并指出其交通違法情況,要求其在最近的人行橫道線通過馬路,在對向非機動車道內通行。
三、其他操作規(guī)范
1、志愿者發(fā)現有老人、殘疾人、兒童或學生橫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路段的,志愿者要吹哨子攔停過往車輛,引導他們在人行橫道通過,如有信號燈控制的路口,要引導其在綠燈亮時快速通過。
2、對于不聽從勸導的行人、非機動車騎車人,志愿者應該對其進行教育,要求其按規(guī)定通行,如還不聽從勸導的,志愿者可請附近執(zhí)勤的交通警察依法對其進行處罰。
3、機動車在右轉彎遇有行人在人行橫道橫過馬路時,志愿者要吹哨子攔停機動車輛,待行人通過后,指示機動車通行。
四、有關要求
1、文明交通引導志愿者要著裝整潔、得體、大方,佩戴有全市統(tǒng)一標識的學雷鋒志愿者帽子和袖標,不可穿著過分前衛(wèi)的時裝或過分夸張的發(fā)型、首飾。2、志愿者維護交通時,要保持良好的形象,不可隨意倚靠或坐臥,不可互相嬉笑打罵、交頭接耳、玩手機,不可上崗遲到、早退、態(tài)度生硬、表情僵硬以及缺乏生動、消極怠崗。
3、志愿者在勸導行人或非機動車騎車人時,要注意文明用語和服務態(tài)度,做到有理有節(jié)、文明執(zhí)勤。
4、志愿者在維護交通的工作中遇到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或特殊情況時,要及時通知附近的交通警察,請求協(xié)助。
5、志愿者在維護交通秩序的過程中既要大膽管理,積極管理,又要增強防范意識,注意保護自己和同行志愿者的人身安全。
擴展閱讀:西和縣文明交通志愿者管理制度
西和縣文明交通志愿者管理制度
為規(guī)范文明交通志愿者隊伍的管理,全面推進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務事業(yè),培育和壯大交通管理社會化力量,全力投入文明交通行動,促進我縣文明交通水平,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條本辦法所稱的文明交通志愿者是指基于道德、信念和責任,不計物質報酬,在各級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務隊的管理下,自愿為實現安全、暢通、文明、和諧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提供服務和幫助的人。
第二條為加強文明交通志愿者的協(xié)調組織工作,西和縣公安局、西和縣文明辦聯合成立西和縣文明交通志愿者工作指導小組,共同負責組織、協(xié)調和指導工作。指導小組成員由縣公安局、縣文明辦、相關方面負責人擔任。指導小組在交警大隊下設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第三條根據交警大隊的實際工作需要,組建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務隊,在同級文明交通志愿者工作指導小組辦公室的指導下開展工作。
第四條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務隊從事的是一項非營利性質的社會公益活動,其宗旨是:“弘揚奉獻精神,倡導文明交通”。
第五條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務隊的主要工作任務:(一)配合交警大隊開展文明交通宣傳工作,深入社區(qū)、學校、機關和企事業(yè)單位宣傳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交通安全知識,引導市民學法、懂法、守法;
(二)配合交警大隊維護交通秩序,定期到交通重要路口、路段,協(xié)助交通巡邏民警疏導交通,對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勸導;
(三)配合交警大隊抓拍交通違法行為,提供違法證據;(四)提出改進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合理化建議。第六條文明交通志愿者需符合下列條件:(一)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
(二)自愿從事文明交通志愿服務,具有奉獻精神,具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水平和職業(yè)道德修養(yǎng);(四)具備與所參加的文明交通志愿服務活動相適應的基本素質和身體條件;
(五)年齡在18周歲以上65周歲以下。
第七條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向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務隊提出申請,由文明交通志愿者工作指導小組辦公室審核確認、登記注冊,并核發(fā)文明交通志愿服務證,用于證明文明交通志愿者的身份,記錄參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務的時間、內容和所獲得的文明交通志愿服務榮譽。
文明交通志愿服務證由各地文明交通志愿者工作指導小組辦公室參照其他志愿服務證的式樣自行制作。第八條文明交通志愿者享有以下權利:(一)參與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務隊組織開展的各項活動;(二)接受與文明交通服務有關的培訓;
(三)對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務隊的工作提出建議和意見;(四)自由退出文明交通志愿者組織;(五)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第九條文明交通志愿者應當履行以下義務:(一)遵守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務隊的相關規(guī)定,履行志愿服務承諾,完成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務隊安排的各項工作;(二)自覺維護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務隊和文明交通志愿者的聲譽、形象;
(三)不得以文明交通志愿者身份從事任何以營利為目的或違背社會公德的活動;
(四)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
(五)文明交通志愿者每年的義務服務時間不少于12小時;
(六)履行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務隊規(guī)定的其它義務。
第十條文明交通志愿者參加活動時需頭戴印有“文明交通志愿者”字樣和志愿者組織標識的黃色太陽帽,佩帶文明交通志愿服務證。文明交通志愿者的服務時間、服務內容和服務質量,由交通巡邏民警當場予以確認;交通巡邏民警不在現場的,由志愿者服務隊指定的負責人予以確認。第十一條文明交通志愿者的培訓工作由文明交通志愿者工作指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實施,負責志愿者的志愿服務理念和基本服務技能培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志愿者的崗位技能培訓和具體業(yè)務指導。
第十二條交警大隊負責同級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務隊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指導服務隊細化、完善有關工作制度,規(guī)范服務活動;
(二)制定周密的工作計劃,落實安全防范措施;(三)加強志愿服務的過程管理和日常工作考核;(四)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物質保障。第十三條文明交通志愿者工作指導小組辦公室應建立考核獎勵機制,定期對志愿者進行考核評比,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對有突出表現的個人和單位進行表彰、獎勵,并反饋其所在單位和有關部門。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務隊可對文明交通志愿者進行勸退:
(一)違反法律法規(guī),被依法處理的;
(二)無正當理由不服從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務隊的工作安排的;
(三)不遵守紀律造成服務對象損失或影響服務活動成效,給文明交通志愿服務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四)利用文明交通志愿者的名義從事營利或非法活動的;
(五)年服務時間不滿12小時的。
第十五條文明交通志愿者在服務期間,因故意或過失給服務對象造成損失的,由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務隊依法承擔相應民事責任。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務隊賠償損失后,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志愿者追償部分或全部賠償費用。第十六條本辦法由縣文明交通志愿者工作指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西和縣文明交通志愿者管理制度
友情提示:本文中關于《文明交通引導志愿者工作規(guī)范》給出的范例僅供您參考拓展思維使用,文明交通引導志愿者工作規(guī)范:該篇文章建議您自主創(chuàng)作。
來源:網絡整理 免責聲明:本文僅限學習分享,如產生版權問題,請聯系我們及時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