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級財務審計
栗山鎮(zhèn)第七屆村級組織任期財務清查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報告
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及栗山鎮(zhèn)委員會文件,關于《栗山鎮(zhèn)第七屆村級組織任期財務清查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通知精神,栗山鎮(zhèn)人民政府派出4個審計組對全鎮(zhèn)24個村進行財務狀況及干部任職期間的經濟責任審計。一:基本情況
全鎮(zhèn)轄區(qū)內共有24個村246個村民小組49位村常設干部,耕
地面積20482畝,總人口25412人,農戶7603戶一、審計情況
(一)第七屆村級組織任期經濟責任情況
⒈任期目標完成情況:第七屆村級組織任職期間均已完成各年度凈資產、集體經濟總收入、集體經濟純收入、農民純收入增長指標。完成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村級集體資產有所增值。
2.其他經濟責任情況:第七屆村級組織任職期間,在管理經濟業(yè)務中執(zhí)行了民主決策程序和民主管理程序,建立了嚴格的內部財務控制制度,集體資金按照專戶存儲,專帳統(tǒng)一管理,并實行民主理財;村賬鄉(xiāng)代管報帳及時,執(zhí)行情況良好。
(二)第七屆村級組織任期財務情況:
⒈審批程序:在財務審批程序方面,村組的領導都能嚴格執(zhí)行鎮(zhèn)政府制定的《財務審批程序》制度,對于大額的開支都有書面申請報告。對于農民關心的移民資金的發(fā)放,工程項目的開支等,根據規(guī)定都召開了相關的會議,進行決策。在清查過程中未發(fā)現村組領導代收款現象,集體資金管理趨于規(guī)范化、制度化。
⒉民主理財監(jiān)督管理情況:在財務管理活動中,民主理財小組發(fā)揮了監(jiān)督作用。村組理財小組成員由3-5人組成,每月召開民主理財會,對當月的財務收支進行審查,所有收入開支憑條都要通過理財小組蓋章方可生效。
⒊各項收入、支出清查結果:從201*年元月至201*年9月底,對期間收入,支出進行了清查審計。集體的主要資金來源于移民專項資金和工程項目資金。全鎮(zhèn)這幾年總收入4658507.45元,其中移民專項資金1188100元,公路工程款3251500元,水利資金157450元,其他收入61457.45元?傊С4932580.75元,付移民專項資金1188100元。公路工程款3516255.47元,管理費用和其他支出228225.28元,其中201*年全鎮(zhèn)村級結存568520.25元,至201*年9月份村級結存294446.85元。
4.債權債務情況:這次清查共清理出債權568804.5元其中政府欠款242569.2元農業(yè)稅尾欠110053.6元集體成員欠款48158元,其他應收未收168023.7元為歷年應收統(tǒng)籌款、農業(yè)稅尾欠。債務2260108.69元其中銀行貸款365135元個人借款744658.45元其他應付未付款1150315.24,為應付未付村干部歷年工資欠款及村干部個人墊付款及借款。報表來看,債權數目無變化,債務在逐年增加。說明村組收回欠款力度不大。村集體經濟收入無挪用現象,欠村干部的工資情況依然存在。在任職期間,.固定資產、在建工程項目大大增加其中修建村道95.8公里,村部11座。
二、第七屆村級組織財務狀況、經濟責任存在的問題:
通過本次清理審計全鎮(zhèn)24個村沒有發(fā)現村干部貪污挪用現象但也有一些問題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⒈各經濟目標指標雖已完成,但指標數據仍然偏低,任期領導應帶領村民脫貧致富,增加村民人均純收入,切實履行好任期經濟責任。⒉固定資產和在建工程項目未及時清理入賬,報表上無體現,賬務處理欠妥。
3.個村進行公路硬化及一些重大的項目建設未嚴格按要求進行公開投標。
三、審計評價:
審計結果表明,栗山鎮(zhèn)第七屆村級干部在任期間,各項重大經濟目標已完成并取得效益,履行了任期經濟責任,同時對財務管理都很重視,在審批權限、審批程序上都能堅持執(zhí)行財務審批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在財務決策上發(fā)揮了民主監(jiān)督作用。建議:
⒈加強合同管理,提高公開招標,減少工程項目不應有的失誤。⒉催促各種欠款的收回,及時回籠資金,壯大集體經濟。3。加強固定資產和在建工程的管理和建制建賬。
4.加強財務報賬員的業(yè)務理論水平,實際操作能力,做到報帳及時,帳目清楚。
擴展閱讀:村級財務審計報告
村級財務審計報告
我們村級財務審計組受鎮(zhèn)黨委、政府的委派,我鎮(zhèn)于年月日進入村,對該村年月至年月的財務進行了審計。經過為期5天的努力工作,本屆審計圓滿結束,現將審計結果報告如下:一、基本情況:
該村轄個村民小組,農業(yè)戶數戶,農業(yè)人口人,村支兩委干部人,共產黨員人,耕地面積畝,年人均純收入元。二、工作程序:
1、鎮(zhèn)審計組于年月日送達了審計通知書。2、村委會接到通知后,財會人員整理了相關會計憑證帳本及其財務資料,經民主推薦產生的群眾代表和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共人會同鎮(zhèn)政府審計組參加財務審計。
3、工作人員進村之日召開了全村黨員、組長、村民代表會議,宣傳發(fā)動廣大群眾積極支持配合財務審計,張貼了審計公告。
4、工作人員在賬面審計的同時,下組入戶了解情況,走訪了部分離任村干部和人大代表,針對群眾反映比較強烈的問題進行專項調查。
5、審計中發(fā)現的經濟違紀和經濟遺留問題,經逐項復查核實后,由鎮(zhèn)政府分管領導牽頭召開村支兩委、全體審計工作人員會議,逐筆作出處理并形成書面結論,做到全部退賠兌現。
6、審計結束后,將審計結果在黨員、組長、村民代表會上通報,并張榜上墻向全村人民公布。
三、村財務資產負債4變化及期內收支平衡情況:
1、資產負債變化情況:(期初為年月,期末年月)
A、村財務資產期初總額為元,期末資產總額為元。期內增加(減少)元。其中固定資產增加元。
B、村財務負債期初總額為元,期末負債總額為元。期內化解(增加)債務元。
C、所有者權益期初總額為元,期末總額元,期內增加(減少)元。
2、村財務期內收支平衡情況:(期內指年月至年月)。A、村財務總收入元,其中:經營收入元,發(fā)包及上交收入元,補助收入元,其它收入元。退耕還林補助款元,一事一議籌資元。
B、村財務總支出元,其中:經營支出元,管理費支出元,其它支出元,工資及補助支出元,退耕還林支出元。一事一議專項支出元。
C、村財務期內收支核算結果盈余(虧空)元。四、審計中發(fā)現的問題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落實和處理情況:
1、財務制度不完善。有的村沒有制訂財務管理制度,有的村財務管理制度與現行實際情況不適應、不配套,出現脫節(jié),有的村雖有財務管理制度,但缺乏資金收入、使用及效益措施,導致村級財務管理制度不夠完善、健全、規(guī)范,接受群眾監(jiān)督乏力。村干部往往都掌握有一定的經濟大權,既管錢又用錢,收不入賬,公款私存私用。有些村隨意借村集體收入,借錢后給一張白條,有的甚至連白條也不給,不斷出現違紀現象。
2、賬薄設不規(guī)范。一些村會計各自為陣,會計科目隨意設,記帳方法不統(tǒng)一,賬賬不符、賬款不符、賬實不符、有賬無證、有證無賬現象較為普遍,有些村資金來源、資金占用和專項支出等項目記錄不全。因沒有完整的財務記錄,既不能進行規(guī)范的賬務處理和全面反映本村的財務活動狀況,也不利于財務公開和財務監(jiān)督。
3、會計手續(xù)不齊全。有的村財務原始憑證不規(guī)范,無經手人,無證明人,無事由,無審批人簽字。一些出納收付款后不及時記賬,僅憑腦子記憶,甚至憑印象自制憑證,盤點庫存時,現金不是多就是少。
4、憑證審核不嚴格。財務開支本應由分管領導“一支筆”審批,而有的村支書簽、主任也簽,簽批不問清紅皂白,來者不拒,明知超標準或開支范圍不合規(guī),因怕得罪人,故意大開“綠燈”。
5、財務收支無預算。有相當部分村年初資金收支無計劃,往往是有錢亂花,無錢借花,拆東墻補西墻,寅吃卯糧,結果是年終決算一片“紅”。
6、會計檔案不健全。許多村根本沒有村級檔案室,會計檔案資料無法集中管理,會計資料只好長期放于會計或出納家中。一些會計人員不按規(guī)定裝訂發(fā)票,年終將帳本和單據用報紙一包,隨便亂丟。換屆后干部變動時不辦理移交手續(xù),各管各的“包包賬”,造成賬簿和憑證丟失、鼠咬、蟲蝕和霉爛。
7、資金使用不合法。有的請客送禮,有的公款旅游,有的濫發(fā)實物、補貼、資金,甚至還存在著干部挪用、侵占公款的現象。特別是一些經濟狀況較差或較好的村,問題尤為突出,支出結構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8、會計隊伍不穩(wěn)定。有的財會人員工作一段時間后選為村干部,有的不愿掛個會計把自己捆在家里,而外出打工不愿從事會計工作。加之村會計一般隨主要干部變動而變動,一任書記,一任會計,變更頻繁。且相當一部分村財務會員文化水平低,知識面窄,業(yè)務素質差,缺乏科學的財務管理知識和綜合分析核算能力,因而在實際操作中漏洞百出,難以起到監(jiān)督管理財務的作用。
五、對該村財務進一步加強管理,嚴格執(zhí)行制度,規(guī)范業(yè)務操作的建議:
1、加強領導,強化法制意識。領導重視是抓好村級財務工作的關鍵,各級領導要進一步提高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認識,特別是鄉(xiāng)村主要領導應把村級財務管理工作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積極支持財務工作,為農村會計人員撐腰壯膽,解決一些實際問題。同時,要認真學習《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嚴格執(zhí)行財經紀律,增強法制觀念。
2、明確歸屬,強化監(jiān)管職能。《會計法》第五條明確規(guī)定:“國務院財政部門管理全國的會計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財政部門管理本地區(qū)的會計工作”。鄉(xiāng)財政既有分配職能又有監(jiān)督職能,由其監(jiān)督管理村級財務工作是順理成章的。其理由是:一是鄉(xiāng)財政所作為鄉(xiāng)財政的綜合部門,大部分工作都要與村組打交道。因此,對其財務進行監(jiān)督管理是切實可行的。二是村財務是農業(yè)財務的組成部分,納入鄉(xiāng)財政管理,有利于對會計人員進行業(yè)務指導、培訓、監(jiān)督和考核。三是鄉(xiāng)財政所有相對充足的人力,并在經濟管理、財務處理等方面具備一定的知識和經驗,監(jiān)督管理村財務工作是完全可行的。
3、完善制度,強化約束機制。一是完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應著重抓好從村級收入計劃到資金使用、資金監(jiān)督等一體化的管理制度建設。包括資金財務管理制度,民主理財管理制度,定期向財政部門報表制度,收入、支出帳目公開制度,會計、出納崗位責任制度等。二是嚴格管理制度。要堅持“錢帳分管,會計管帳,出納管錢”的原則,嚴格審核原始憑證的手續(xù)是否齊全(事由、經手人、驗收人、審批人),內容是否真實合法,做到帳款相符,帳物相符,帳帳相符,日清月結。三是要堅持支出一支筆與村委會集體審批相結合的方法,徹底杜絕人人用錢、個個批錢的混亂現象。四是完善農村財務收支預決算制度和資金使用效益審批制度。財政所應依據有關政策、規(guī)定,分析測算村級當年預算收支情況,形成收支計劃報同級黨委、政府、人大審批下達,村級必須遵照執(zhí)行,并定期向群眾公布,接受群眾監(jiān)督。要加強農村財務監(jiān)督,重點檢查是否有擅立收費項目,財政部門審批的資金是否專款專用;是否私設“小錢柜”;是否堅持一支筆審批原則。同時,要實行干部離任必審,財務人員交換必審,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必審,有重大問題的人或事必審的“四審”制度。每審必須一查到底,弄個水落石出。對審計查出的問題,要根據情節(jié)嚴重,依法對責任人進行處理,觸犯刑律的,應追究法律責任。
4、規(guī)范管理,實行“專戶儲存”。向農戶收取的水費以及各種代收款必須統(tǒng)一使用財政所下發(fā)的收據。支出應依據規(guī)定的使用范圍編報用款計劃,經財政所審批后撥款,由農村合作銀行監(jiān)督支付,以防止使用的隨意性。同時,對村會計檔案和會計人員變更要進行管理和監(jiān)督。
5、強化素質,提高會計水平。一是要對現階段的村級會計進行一次清理,把思想素質好、政策水平高、業(yè)務技術精、有開拓進取精神、責任心強的中青年聘到村級會計崗位上去。二是實行會計人員憑證上崗制度,有計劃、有步驟的對村級會計隊伍進行理論水平和業(yè)務能力培訓,經過培訓、考核合格的頒發(fā)會計證,凡未取得會計證者一律不能上崗。符合報考會計職稱條件的,可以參加考試,不斷提高他們的政策、業(yè)務和職業(yè)道德素質,產生的費用由鄉(xiāng)村兩級共同分擔。三是要建立村級會計隊伍激勵制度,對會計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要在政治上、經濟上給予獎勵,對工作拖拉、不負責任的要及時給予批評和適當處罰,造成重大損失和責任事故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追究責任。通過建立村級會計培訓、獎懲機制,增強農村會計的責任感、緊迫感,不斷提高村級會計隊伍的整體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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