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詞的格式及寫作要點:主持詞主要由標題,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組成
1.標題
一般情況下,只需寫明“主持詞”即可,也可以寫“儀式程序”。比較正式的情況下,需要采用“姓名+事由+文種”的方式,如《×××(職務)在××××會議上的講話》、《×××在××××活動上的主持講話》等。
2.稱謂
稱謂的表述與其他會議相仿,主要依據會議性質或與會者的身份來確定,如“同志們、朋友們”、“女士們、先生們”。
3.正文
主體部分首先應介紹到場的人員情況。一般情況下是先介紹上級后介紹下級、先介紹來賓后介紹本地領導。有的時候,出席人員中有職務不太高,但是對整個會議有重要影響的,應該先予以介紹。接下來要感謝領導對活動的關懷和支持,對來賓致以敬意,還要感謝那些為保障活動順利進行而提供服務的人員。最后再全面介紹本次活動的主要流程。
4.落款
這一部分位于整個主持詞的最后,在講話時是不用體現出來的,但是在公開發(fā)表時則一定需要,具體內容包括署名和講話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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