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釘子戶”一般用來指房屋拆遷而不配合工作的那些人,現在很常見的就是拆遷,小編今天整理了一篇有關于釘子戶的文章,希望與大家分享。
昨日,一則河南城管與警察沖突的新聞瞬間刷屏瀏覽各大平臺網友的評論,滿滿都是“負能量 “充斥與耳。然而從這則新聞背面,我又在思考另一層問題,引發(fā)這起沖突的3戶“釘子戶”真的需要同情么?在網絡信息這樣發(fā)達的現代,弱勢真弱?強勢真強么?
現如今,拆遷難,已經成為社會普遍公認的話題,但凡涉及城區(qū)改造、征地拆遷就總會出現所謂“故土難離”的“釘子戶”,打著維權的正義外衣,站在道德制高點上,只身對抗“拆遷大軍”,博得無數網友同情支持。
然而,就在我們敲擊鍵盤,痛斥政府和開發(fā)商強權暴力,指責拆遷條件不合理時,又可曾真正站在理性的角度慎重的思考過?客觀上,在開發(fā)和拆遷的過程中也常出現征遷條件不合理的問題,但也并不是每次拆遷開發(fā)商都有問題,之所以會出現一邊倒支持“釘子戶”的現象,歸根結底還是和普遍的仇富心理有關。事實上,每一個開發(fā)項目的啟動,涉及征遷的群眾何止百戶,如果絕大多數原住民都接受了征遷條件,選擇動遷,就說明政府或開發(fā)商給出的征遷條件是合理的,是能夠被絕大多數群眾接受的,那么在這種前提下,依然“一釘到底”的“釘子戶”真的是因為故土難離么?并不見得吧?我想根本原因還是征遷條件沒有達到其理想的心理預期,還不足以“一拆暴富”,在加上現實中又不乏所謂“拆二代”,所以才會有如此之多“舍得一張臉,幸福后代人”的“釘子戶”的存在。
由此一來,我們就要說一說“釘子戶”維權,損害的又是誰的利益!
我們一直在喊房價高,是因為高房價的背后隱藏著高成本。一塊樓盤的開發(fā)建設,需要投入的資金是巨大的,從土地開發(fā)權的獲取,到征遷條件的議定和發(fā)放,再到建筑人力、物力的投資,如此龐大的資金供給,沒有任何開發(fā)商是能夠獨立墊付完成的,因此絕大多數房地產開發(fā)都是走自投墊付、預售募集和銀行貸款三種渠道來融資的。這其中銀行貸款所占的比重最大,也因此,整個開發(fā)項目每延遲一天,開發(fā)商就要給付銀行一天的利息,可想而知這個數額是巨大的。而這些額外的支出最終又會體現在房價上,這也就是為什么房屋價格只升不降的原因。
另外,我們還必須了解,在我國房產的持有并不是永久的,現行房屋政策規(guī)定:一般商品房的產權有效期為70年,其起算年限從開發(fā)商獲得土地開發(fā)使用權之日算起,而不是從購房者購房之日算起。這也就是說,一個開發(fā)項目啟動后,征遷時就已經在計算房產的產權使用年限了!再看這次事件中的3戶“釘子戶”,在所謂捍衛(wèi)自身權益的同時,已經無形中損害了未來該住宅區(qū)業(yè)主6年的房屋產權權益,假定未來這一住宅區(qū)計劃容納1000戶,每戶售價70萬的話,那么在這6年里,3戶“釘子戶”已經對未來業(yè)主造成了6000萬的經濟損失,這筆賬誰來買單?這樣的維權真的值得同情么?
在現代這個以財富和地位衡量成就的社會,如果繼續(xù)任由這樣的投機行為橫行,那么我們身處的社會環(huán)境只會越來越糟。歸根結底,還是希望法律能夠更加系統(tǒng)健全,在保護個體利益的同時,還要維護絕大多數的權益,讓投機者再無容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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