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主題:玩轉音樂,玩轉生活!
活動背景:隨著快節(jié)奏的生活與學習的壓力,讓我們在課余的娛樂生活有所減少,讓我們通過這場活動更深入的了解音樂帶給我們的樂趣吧….
活動目的:吸引觀眾,提高協會的知名度
活動時間:XX年5月13號 晚上八點
活動地點:學校升旗臺前
活動內容:
1、 音樂開場曲
2、 保嗓小貼士
3、 大合唱
4、 游戲環(huán)節(jié)
5、 吉他表演
6、 四手聯彈
7、 感恩的心
活動流程籌備:
1、設計宣傳海報 與貼標語
2、開場與結束的衛(wèi)生工作
3、茶水的安排
4、搬桌子椅子
場面設計:
1、幕布 設計幕布 拉幕布 裝飾外表
2、燈光工作安排
3 音響工作安排 話筒 功放 音箱
活動主持兩名:
活動環(huán)節(jié)經費計算:游戲環(huán)節(jié) 獎品 所需經費 茶水安排經費 裝飾經費 宣傳經費 幕布經費
篇二活動主題:大學生器樂大賽
活動背景:繁榮校園文化,推進大學生素質教育。 "弘揚民族文化,展示個人才藝"。豐富校園文化生活,拓展學生素質,展示當代大學生的風采,提升學生藝術修養(yǎng),營造良好的校園文化藝術氛圍。
活動意義:
1.豐富我校大學生的文化生活
2.增強大學生對音樂的認識以及熱愛
3.促進我校精神文化建設,提升我校人文氣息
4.提高大學生拼搏、進取的精神
主辦單位:XXXX
策劃承辦單位:XXXX
協辦單位:XXXX
贊助單位:XXXX
一.活動(詳細)流程及時間
1、XX月XX日-XX月XX日前期宣傳,同時開始全面籌備。
2、XX月XX日-XX月XX日報名,并同時邀請大賽評委,申請比賽地點。
3、XX月XX日組織所有參賽選手召開第一次會議。
4、XX月XX日至XX月XX日晚在"在水一方"(或"九龍壁")進行初賽,由評委評分,成績排前25名的選手進入復賽。
5、XX月XX日召開第二次選手大會。
6、XX月XX日至XX月XX日"在水一方"(或"九龍壁")在進行復賽,復賽選手可根據個人要求確定表演時間,但控制在四分鐘以內,取成績排名前十二的同學進入決賽,當場宣布進入復賽選手名單。
7、XX月XX日中午決賽選手在小禮堂進行決賽彩排,晚上6:30在小禮堂舉行決賽,并邀請學校領導觀看比賽,決賽選手自行確定表演時間,比賽完畢頒發(fā)獎狀。
(其中時間可待定)
活動時間:
1.初賽:XX月XX日-XX月XX日
2.復賽:XX月XX日-XX月XX日
3.決賽:XX月XX日
活動地點:
1、初賽:XXXX
2、復賽:XXXX
3、決賽:XXXX
二.參賽范圍和條件
凡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學生,有一定的器樂演奏基礎和舞臺表現能力者均可報名參賽,參賽的樂器種類不限,參賽選手自備樂器,自選曲目,初賽表演時間不能超過3分鐘。(選手演奏時間可根據參賽人數和比賽時間調
三 . 活動內容
1)初賽:每系選拔至多6名選手參加
活動要求:
1.每人至多表演4分鐘
2.每個賽點必須有一個由各系文藝團出若干人與一
位民樂專業(yè)人員和西樂專業(yè)人員組成的裁判團
3.每系必須提前至少一周進行宣傳
2)復賽:淘汰賽,選出12名選手,采用評分制介紹 20分、表演技術 30分、表演水平 50分
活動要求:
1.打分時,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再取平均值,最后總分
2.比賽時最好合奏,也可以獨奏,但合奏每隊可以加5分
3.由各系文藝團派出一名人員與民樂協會、吉他協會以及小提琴組成裁判團
4.復賽過程中,每組表演的節(jié)目時間最長不超過3 分鐘,開始有0.5分鐘的介紹
5.比賽結束后,取分數最高的12名選手
6.若最后勝者超過12人,則再讓分數最低者進行比賽,直到決出12名選手為止
7.通過宣傳板、海報等方式在學校內進行為期一周的宣傳
3)決賽:將入圍決賽的十二人分為四組,進行三次對抗賽,然后選出團體冠軍、團體亞軍和團體季軍,結束后,由各決賽人員各自表演一個節(jié)目
活動要求:
1.必須在決賽名單出來后一天內將他們分成若干組,每組4人,并且把每組人的聯系方式通過短信的方式分別發(fā)給這4人
2.活動由民樂協會全權安排
3.比賽采用分數制:團隊表演 50分、個人表現 40分、知識問答 10分
4.打分時,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再取平均值,最后總分
5.若在比賽前一天或當天由于特殊原因,小組內有成員不能到來,可以讓13名-16名范圍內的選手來參加決賽,若決賽的小組成員不同意,則保留原來小組,即原來的三人組成的小組參加決賽
6. 通過宣傳板、海報、廣播等方式在學校內進行為期一周的宣傳
7.比賽前必須準備好獎品:
個人優(yōu)勝獎:1名
最佳才藝獎:1名
最佳民樂獎:1名 最佳西樂獎:1名
團體冠軍:4名
團體亞軍:4名
團體季軍:4名
8.冠軍和亞軍的獎品是物品和證書,其他獎項均為證書
9.邀請權威音樂老師作為裁判來主持決賽,開始時,可以邀請校領導上臺講話
10.一旦有裁判臨時不能來,必須有替補裁判頂替
四、比賽規(guī)則
1、 選手自備樂器(鋼琴除外)及伴奏,伴奏中不可出現表演樂器原音,表演時間不能超過5分鐘
2、 決賽將初賽的才藝展示改為音樂知識問答,有音樂欣賞、試唱、樂理三類題目。選手表演完畢可任意選擇一類題目,從此類題目中選取一題交給主持人,由主持人提問,選手作答。
3、 選手答題結束由評委點評。
五、經費預算
1、前期宣傳費用:200元。
2、禮堂申請:待定。
3、報名用品及相關費用100元。
4、評委用品及相關費用:150元。
5|、決賽門票的印制及邀請函,獎狀的購買,決賽背景的布置300元。
總經費嚴格控制在800元以內,依實際情況可做微小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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