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一”實踐活動,即在暑假期間,一年級、二年級普教本科學生以見習一周的時間為基礎,進行一次調研活動并撰寫調研報告;收集一個真實的案例并撰寫案例分析;閱讀一本法學著作并撰寫書評;參加課題調研的同學不參加此項活動。具體規(guī)定如下:
一、調研報告的具體要求
(一)內容要求:調研報告的內容必須與調查內容一致;
(二)字數(shù)要求:調研報告字數(shù)要求3500字以上;
(三)格式要求:統(tǒng)一規(guī)范格式,注釋(腳注)至少3個以上,A4打印稿,參見附件;
(四)文獻資料要求:調研報告至少注釋3本以上參考文獻,注釋采用腳注。
二、案例分析的具體要求
(一)案例來源:案例分析應當以公、檢、法等司法部門的真實案例為基礎,提交真實案例復印件,并加蓋案例來源單位的公章;
(二)案例分析:應當對案例的事實認定和適用法律進行客觀分析,并寫出案例分析報告。
三、書評的具體要求
(一)前期準備:選擇想讀的或喜歡的書籍,邊讀邊記;
(二)內容要求:著作簡介或內容摘要,評價,簡要總結或推薦;
(三)字數(shù)要求:1500字左右,A4打印稿。
四、“三個一”材料的審查
學院團委實踐部和相關學生干部組成審查小組,對所提交調研報告、案例分析和書評進行內容、格式和份數(shù)初審,主要審查是否符合具體要求和是否違反本規(guī)定第九項。
五、“三個一”材料的審閱、批改
9月下旬學院組織教師對“三個一”材料進行審閱、批改,評選若干篇優(yōu)秀“三個一”材料進行表彰,同時評選若干名社會實踐積極分子。
六、指導老師
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的學生可與以下教師或學生聯(lián)系,對自己的實踐活動給予指導并做出評語。指導老師為教師、優(yōu)秀研究生、社會實踐榮獲校級以上獎勵的本科生。
七、報到注冊要求
新學期報到注冊時,應按要求提交“三個一”實踐活動的材料即調研報告、案例分析、書評和《xx大學學生社會實踐登記表》(意見、蓋章應齊全)。
八、評選獎勵
10月中旬,學院團委組織研究生和榮獲省級以上社會實踐獎勵的本科生,對個人優(yōu)秀調研報告進行評選和表彰,發(fā)給榮譽證書并授予“暑期社會實踐積極分子”榮譽稱號。
九、違紀處理
凡違反下列情況之一者,“三個一”實踐活動成績記0分;情節(jié)嚴重的,2年內不得參加社會實踐活動:
(一)不參加暑假“三個一”實踐活動或不能按質按量完成任務的;
(二)不按要求填寫并提交《xx大學學生社會實踐登記表》的;
(三)未能按要求撰寫并提交調研報告、案例分析和書評的;
(四)調研報告內容與社會實踐登記表內容不一致的;
(五)弄虛作假、剽竊抄襲者,按作弊論處,給予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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